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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了保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福州大学城,占地443亩(预留600亩),首期投入3亿多元,建筑总面积12.97万平方米。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福建省高教学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福州市文明学校。2006年12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7月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院校。

  二、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性质:公办

  2、层次:大专

  3、学制:三年制(高职单招工艺美术类、商贸管理类、财经类、旅游类专业为两年制)

  4、办学地址:

  (1) 大学城院本部: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

  (2) 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9号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严格按福建省招委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阳光操作。

  (二)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省招委会规定,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三)录取方法:

  1、按照福建省招委会规定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工作。

  2、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

  5、学费标准:计算机系统技术(中加合作办学)每学年12000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业每学年7000元;市场营销(仓山校区办学)、国际商务(仓山校区办学)、客户服务与管理(仓山校区办学)、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数控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文秘、广告设计与制作、金融保险(仓山校区办学)、会计电算化(仓山校区办学)、电子商务(仓山校区办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连锁流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每学年5000元。

  四、监督与保证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是否录取。网址:http://www.fvti.cn

  2、学院在招生录取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六、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单项奖学金,依据奖学金评定条件,每学年评奖一次,约有20%的学生可获500-1500元的各等奖学金。

  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今年开始,我省出台生源地贷款政策,学生还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贷款。

  3、勤工俭学:学院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七、毕业待遇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经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实施“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同时,接受与专业相应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八、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0591-83760326 83760899(日常办公) 传 真:0591-83760899

  2、网址:http://www.fvti.cn  

  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 邮编:350108

  4、电子邮件:zsb@fv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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