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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根据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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