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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通化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通化师范学院座落于山清水秀的长白山麓----吉林省通化市,是一所以师范专业为主、非师范专业为辅的公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一 、招生人数:2200人,其中本科生2000人,专科生200人。

二 、招生范围:吉林省、河南省、河北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山西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安徽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三 、录取规则:
(1)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120%比例提档。
(2)专业录取是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优先5分录取专业,即第一、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对第三专业志愿及以后的专业志愿只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考生可以零起点。
(4)艺术类专业,对取得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各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
(5)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都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分别按男女生招生的人数,先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再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
(6)各专业招生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四 、录取方式:网上录取。
五 、奖学金制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分为1200元/年、800元/年、400元/年三档,享受比例分别为5%、10%、85%。非教师教育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1200元/年、800元/年、400元/年三档,享受比例分别为一等5%、二等10%、三等20%。
六 、勤工俭学政策: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
七 、宿费标准:8人间宿费400元/年。
八 、学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高校收费标准。本科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3500元/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3800元/年;中药学、药物制剂4000元/年;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法学42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400元/年;英语、日语4600元/年;美术学、艺术设计5400元/年;音乐学62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生物技术应用、市场营销3500元/年;药物制剂技术3700元/年;商务英语4300元/年。

学校代码:10202

招生办负责人:车喜全  

网址: http://www.thnu.edu.cn
联系电话: 0435-3209788 传真: 0435-3209850

地址: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邮编:134002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院长:康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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