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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13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6860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5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3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5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211.41万元,图书60.35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二批本科录取专业(共2个):

  英语、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10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50304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50306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代码550308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9H)、风能与动力技术(专业代码550207H)、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3H)、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550214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H)。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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