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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3754

  高校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批次: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

  校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扬子津科教园区

  一、学院简介: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荣获“联合国人居奖”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占地600多亩,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园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办学特色鲜明,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和六大工程实训中心,实验、实训楼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各类教学仪器设备8000多万元。开设化工、建筑、机械、电子、经贸、艺术等各类专业40多个,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39%,双师型教师占78%。学院被授予“江苏省高校文明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培养的毕业生素质高、技能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是中石化集团、中石油集团、中核建设集团等央企定点招聘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总分及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4、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

  6、奖贷助学:学院设有国家、省政府、企业和学院专项奖学金,金额500---8000元不等;同时还设有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各种帮扶措施。

  7、学费标准:普通类414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8、毕业就业: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9、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扬子津科教园区 邮政编码:225127

  咨询电话:0514—87433088、87433078、87433188 传 真:0514-87433099

  学院网址:http//www.ypi.edu.cn 招生网址:http://zjb.ypi.edu.cn/

  1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12、本章程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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