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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五条学院简介: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举办。办学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5年。

  学院地处泰安市区,位于泰山脚下,毗邻方特欢乐世界、封禅大典旅游区,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500余万元,馆藏图书47.5万余册,各类期刊2000种。建有校内生产实验实训场所150个,校外实训基地360个。校园内教学、办公、运动、生活、休闲等场所设施规范齐全,学生公寓接入了互联网;校园绿化、水面覆盖率高,文化氛围浓厚,是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校园。

  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人。其中,专任教师338人,教授、副教授105人,双师素质教师182人,硕士及在读硕士、博士152人,拔尖人才、泰山名师、首席技师23人;教师主、参编教材114种,发明专利16项,承担科研项目200项。

  学院设9个系部、38个专业,在校生六千余人。建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山东省特色专业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开办“校中厂”7个、企业冠名班12个。

  建校近60年来,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长、短结合,学历、培训教育并举,先后输送人才12万余名,就业率在98%以上。学院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山东省文明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东省花园式单位。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学校代码:13861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院校、全额事业单位

  第十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三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区天烛峰路281号(原泰明路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38—862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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