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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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