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有6%的会计所购买职业责任险
金证券记者 李砾
7月,财政部、保监会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保险办法》),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行为,提高其赔偿能力。
对此,业内反应不一。“保险办法出台肯定是好事。但执行效果如何?现在还不好说。”南京一位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所分所合伙人向《金证券》记者坦言,审计业务天生有职业风险,其供职的会计所有购买这方面的商业保险。不过,他希望这次《保险办法》的出台能提高总部合伙人的投保意识,增加这方面的支出。
而一些中小规模的本土会计所则持“保守”态度。例如有会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实话,我们所投保意义不大。我们接的大多是教育系统的审计业务,审计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仅6%会计师事务所投保
根据《保险办法》,职业责任保险,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股东和其他执业人员因执业活动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保险办法》明确了职业责任保险承保的损失为“经济损失”,不包括其他伤害。投保业务范围明确为审计业务和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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