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国资系统等待中央层面关于国企改革整体方案出台期间,多省在参考中央改革精神后,已经出台了适合本省情况的国资改革方案。
最近的一个地方国资改革情况来自湖北。8月份,湖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按照湖北省《关于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省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有关统计显示,除湖北省外,已有上海、辽宁、湖南、天津等22省区市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且都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等要求。
多省份细化改革时间表和目标
记者获悉,湖北省的上述方案规范的对象是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及其他副职,内容涵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和业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普通企业职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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