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通知称,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5]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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