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成为第一个在中国本土进行科学研究而获诺贝尔奖的中国科学家。在为其获奖感到高兴之余,也有人感叹,中国人发现了青蒿素对疟疾的治疗作用并发明了提纯制剂方法,得到了举世公认的科研成果,却因为当时我国尚未建立专利制度,这一极具医疗价值和市场前景的原创性发明未能得到保护。
专利制度滞后是其一,没有生产能力是其二
在知识产权制度尚未建立的年代里,要求对一项新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无疑是一种奢谈。
回顾青蒿素研究成果发表的历史,我们发现,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以集体名义逐渐公开发表了一系列青蒿素研究相关论文,将青蒿素“无偿”展示在世人面前。1981年10月,国际会议“青蒿素专题报告会”在北京举行,青蒿素基本技术和研究情况被“和盘托出”。这种公开的方式至今仍为人诟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部长张清奎对此表示,青蒿素提炼成功时,全社会都不知专利为何物,因此科研人员没有去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也无可指责。并且在当时,向全球公开青蒿素相关论文,客观上也起到了自我防卫的作用,防止该成果被他人提交专利申请而反受其限制。
而在我国《专利法》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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