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财政部12月3日发布通知,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
通知表示,2016年,中央财政选择13个省份开展试点。在原有浙江、宁夏2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新增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11个省份,在一定时期内开展试点。
通知明确,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实现形式。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耕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通知表示,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现形式。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行情000061,买入)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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