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日讯 据保监会官网消息,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一条,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中国保监会决定对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5〕21号)
当事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
营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135楼首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200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提出了陈述申辩,我会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