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邮市光明化工厂因废水pH值超标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603元罚款,此事引发公众舆论质疑,认为“603元罚得太低”,不足以威慑环境违法企业。环保部做出回应,责成江苏省环保厅立即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公开。
按照高邮市环保局的说法,基于排污费基数较低,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603元看起来很低但却有理有据。如果非要提高对于污染行为的处罚,只有修订处罚规则,提高处罚标准才行。
人们对603元罚单“过低”的纠结,归根结底是对污染和处罚出现严重不对等的担忧,也是对当地政府是否逾越环保法规偏袒污染企业的担忧,更是对我国“最严环保法”之下处罚力度定量是否得当的担忧。
早在去年10月媒体就披露了“高邮鱼塘现畸形鱼”一事,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称 “经检测各项指标均不超标”,由此引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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