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被股东大会否决的议案,第二年再次被董事会提交,津滨发展的这一举动也引起了深交所关注。
先斩后奏
执着向关联公司付费
4月22日,津滨发展发布了2016年第一次董事会议若干决议,其中《关于申请支付泰达建设集团2015年度贷款担保费的议案》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根据控股股东上级单位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相关规定,公司需支付担保费。
公告显示,2015年,泰达集团为公司25.8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按照实际担保期限及收费标准计算,公司共需支付担保费1196.38万元。此外,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然而,大约一年前,2015年3月30,津滨发展曾披露《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下简称:关联交易预算)称,泰达集团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预计2015年发生担保金额在40亿元以内,担保费率为0.5%—1%,预计2015年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在4000万元以内。
有意思的是,上述这份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在去年股东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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