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不能仅以提高银行贷款风险容忍度为前提,更不能拿未来不确定性很高的收益来补偿或覆盖当前的贷款风险损失,只有守住了实质风险的底线,投贷联动才有可持续性。
本报记者 杨泥娃报道
为了摆脱发展的“重压”,商业银行一直走在“试水”的路上。
继不良资产证券化展开试点后,近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公布了第一批试点名单。
投贷联动逐渐落地,市场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起来。在这热情的背后,一方面是“双创”的热潮下,逐渐涌起的中小企业面临着对融资的渴求;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投贷联动更是在积极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谋求的“新角色”。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投贷联动业务为银行业在传统存贷业务之外开辟了新的发展路径。但借此让银行化身为“投资人”,也让游走在《商业银行法》边缘的投贷联动业务更需要接受风险的考验,如何规划出合理路径或许是试点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新角色”
中小银行的积极申请让投贷联动试点加快了“节奏”,根据《指导意见》,北京中关村(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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