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得以“息转费”虚增中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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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商业银行收费一直是企业主和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在过去几年监管机构的整治下,银行收费问题得到规范,但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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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得以“息转费”虚增中间收入

  北京商报讯 商业银行收费一直是企业主和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在过去几年监管机构的整治下,银行收费问题得到规范,但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银行规范收费。《指南》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指南》,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息费分离、质价相符的原则。其中,平等自愿是指商业银行与客户法律地位平等,应当在双方自愿基础上提供服务,不应以融资或者其他交易条件为前提,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息费分离是指商业银行应当严格区分收息与收费业务,不以“息转费”的形式虚增中间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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