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券商苦恼多时的受托管理人规则可能迎来转机。
据一家大型券商债券部负责人透露,最近交易商协会拟修改受托管理人规定,并已口头通知,受托管理人由银行牵头与券商联合或银行独家承担,不再单独由券商担任受托管理人。
不过,此次规定修改的范围只涉及中票、短融。去年经历井喷式增长的公司债,受托管理人依然是券商,由于权责不对等,多家券商债券负责人呼吁,调整受托管理人范围或者成立第三方受托管理平台。
受托管理权责不对等
债券发行结束,承销商的职责就结束了吗?
不,按照2015年6月5日发布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订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协议)。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受托协议。
公司债的受托管理人就是券商,而中票、短融、企业债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是券商,也可以是银行。
作为受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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