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金公司日前向券商发布了《市场化转融券约定申报业务说明》,将取消转融券约定申报下固定期限、固定利率的模式,并转为自主约定期限及费率。市场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市场借券的积极性,不过做大融券市场仍待规则进一步完善。
根据最新规定,转融券分为非约定申报和约定申报。约定申报是客户已经找到愿意出借证券的对手方,通过证金公司通道完成的转融通交易。而非约定申报的转融通交易需由证金公司撮合完成。
在实际操作中,非约定申报是转融券中更为常见的交易方式。此次,证金公司取消约定申报方式下固定期限的模式,实现灵活期限,最长期限为182天,并允许客户提前了结和灵活展期。同时,还取消了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下固定费率的模式,由出借人、借入人自行协商具体费率,出借人出借费率最低为1%,借入人借入费率为“出借费率+1%”,申报费率上限暂不封顶。
齐鲁证券信用交易部总经理支连营表示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