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步伐又迈出重要一步,2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并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对此,一位业内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多种大宗商品的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在此市场环境下,有必要引入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参与我国期货市场交易,以提高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和定价能力。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暂行办法》共35条,具体包括四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扩大我国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允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二是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提供了多种参与模式。三是规范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包括开户、运营、结算、保证金收取及存管要求、大户报告、强行平仓、违约处理、纠纷调解处理等。四是规定了对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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