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8月13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实习记者陈入华)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近日,四川省工商局印发《四川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名单的抽取、检查工作的开展、检查要点及处理、检查结果的处理、抽查结果公示、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以有效限制检查部门的任性执法。
《规定》明确,每年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30日,对企业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信息公示的情况进行一次不定向抽查。此外,平时的定向抽查可以按照特定条件筛选确定检查对象,可以根据市(州)、县(区)级工商部门的申请经逐级上报审批后适时开展,也可以对反映问题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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