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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没有艺术类联考的承认其他高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三、学历证书: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艺术类5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600元/年·人。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三、学历证书: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0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600元/年/人、8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3028、2271766、227367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  联系人:田老师魏老师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6米;旅游管理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10、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三、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600元/年•人、8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  联系人:魏老师王老师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6米;旅游管理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10、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600元/年·人、8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  联系人:魏老师王老师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10、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咨询QQ号码:1273521252  联系人:魏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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