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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按生源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10、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魏老师王老师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一)招生范围: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二)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服装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8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5厘米以上;旅游管理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各专业身高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1840人,分七个大类33个专业。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招生类别专业名称计划(人)学制(年)学费标准(元/年)管理营销类市场营销10035000旅游管理10035000物业管理100350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10035000营销与策划(广告)5035000国际经济与贸易5035000房地产经营与估价5035000物流管理5035000服装营销与管理5035000艺术设计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336500服装设计4336500视觉传达艺术设计4336500鞋类设计与工艺4336500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4336500表演艺术类服装表演3037000建筑工程类建筑工程技术9535000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9535000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水暖电)4535000工程技术类材料工程技术4535000冶金技术4535000应用电子技术4535000通信技术4535000数控技术4535000模具设计与制造4535000应用化工技术4535000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4535000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4535000汽车整形技术45350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535000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4535000计算机网络技术4535000电子商务4535000服装工程类服装设计与加工8035000合计1840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按生源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男女生比例不限。  6、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旅游管理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7、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9、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677、2273053、2271766、227302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3053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王老师邹老师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按生源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男女生比例不限。  6、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旅游管理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7、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9、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按生源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男女生比例不限。  6、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7、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9、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675、2273053、2271766、227302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3053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王老师邹老师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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