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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一、招生学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杨浦校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市光一村71号;普陀校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008号;三、招生层次:本科、专科(高职)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五、招生人数及说明: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06年招生计划。六、报考外语语种: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八、体检要求:报考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此外,建筑装饰技术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化工类、安全工程专业不招收色弱考生。轻化工程专业不招收重鼻炎考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收HA阳性考生。九、录取规则:1、录取完全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走读条件的学生优先。2、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志愿。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总分,择优录取。下列考生优先录取:(1)专业成绩达到本科资格线以上、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且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资格线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2)专业成绩在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20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资格线以上,优先录取。(3)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资格线以上,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给予投档线上文化加5分后排序录取。(4)凡具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对于总分进档的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拟录取专业进档考生中属优异者,可优先录取。4、在报考我院的考生中,对总分在本批资格线以上、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以录取时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文化成绩给予加5分后排序录取。5、凡具有文艺特长和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在外省市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重点本科院校分数线前三名的,学院录取后分别减免第一学年全部、1/2、1/4学费。7、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外省市考生,高考分数达到重点本科院校分数线的第一名,若在校期间能获得优秀奖学金,则继续免去该考生当年学费。8、学生入学一学年后,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考核,给予一定比例的学生在全院范围内选择转专业学习的权利;第二学年后,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考核,给予一定比例的学生在学科内优先选择专业方向的权利。十、收费标准:学费按市物价局、市教委规定的标准确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高职专业每学年7500元,其他本、专科专业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学年500-1200元。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或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网址:电话:021-64941403(招办)网址:www.sit.edu.cn十三、帮困助学体系:1、奖学金(1)优秀奖:每学期评定一次,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2)单项奖学金:科技成果奖、精神文明奖、“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乐尔福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单科优秀奖、各类竞赛奖、体育运动奖、优秀论文奖等。2、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1)奖: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学院帮困奖学金、“詹守成助学奖学金”、“励志”帮困奖学金、中企建设奖学金。(2)贷:助学贷款。在校学生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最高可贷5000元/年,生活费最高可贷1000元/年。(3)勤:勤工助学。学院为在校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学院的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参加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的学生。(4)补:特困补助。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的特殊困难,可申请一次性补助。(5)助:社会助学。学院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私营企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院品学兼优贫困生的捐资助学。十四、监督电话:64941367、6494502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6.4.10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地区专业层次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河南合计艺术设计四年制本科1333333145绘画四年制本科13333325应用艺术设计三年制高职4040合计1866666210  注:1、就读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部分走读)  2、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2009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报名、考试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无色弱、色盲。  (二)报名、考试  1、专业考试:须参加2009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报名、考试。  2、文化考试:须参加2009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三、录取  1、文化考试各科成绩按规定计入录取总分。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录取不分文理,专业和文化成绩按6:4比例计入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2、上海考生取得上海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直接录取。  3、上海考生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5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直接录取。  4、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以录取时电子档案为准),给予投档线上文化加5分后排序录取。  5、凡具有文艺和体育特长(近三年市级以上竞赛得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450×100  文化成绩=考生文化投档成绩/630×100  6、浙江、江苏、江西、河南考生成绩计算按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标准参考各省招办的要求。  四、其他  1、为激励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并为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机会。  2、根据市教委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万元。  3、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文理兼收。  4、考生中凡徇私舞弊、隐瞒重大错误或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等,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入学资格,并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学校地址:漕宝路120号邮编:200235招办电话:64941403  学校、专业介绍咨询电话:16867322  录取结果查询电话:16862322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章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章程  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和华东地区中心有利地域位置,且拥有多家基地航空公司:东航、上航、春秋航、吉祥航、国航、南航等;未来必将成为连接世界各地与中国的空中门户,成为国际航空枢纽。为了满足上海及华东地区民航快速发展的用人需求,培养和储备国际化的优秀空中乘务人才;依托上海多家航空公司,经上海市教委批准,自2008年起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开设空中乘务专业(高职)。专业实行学历教育、技能培训、职前岗位培训与定向就业推荐服务相结合;教学实践及用人需求相结合民航专家全程参与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一专多能,更符合航空公司用人需求。  一、招生学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招生专业:空中乘务  三、学校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四、招生层次:高职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六、招生人数:上海34人,安徽6人,(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2009年招生计划为准)  七、招收科类:文理兼收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上海地区学生:2009年2月28日(周六)  外省市学生:接受电话报名或寄个人简历报名(面试当日现场确认)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九、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3月8日(周日)(兼外省市考生报名确认)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男女兼收  十一、报名条件:  1、考生需符合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还需符合民航招生的身体条件:  1)身高:女:162-172厘米男:172-182厘米  2)身体: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五官端正,外貌清秀  3)视力:男性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女性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无斜视、无色盲;  4)体重标准:(身高-110)±10%;  5)口齿清晰,牙齿整齐、无纹身、无口吃、无腋臭、无晕船晕车;  6)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皮疹、体斑、及色素异常;  7)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十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高考报名号;  3、2寸彩色报名照1张,全身彩色生活照1张;  十三、体检:  面试合格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民航华东医院升空体检(体检费自理)。  十四、录取原则:  1、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人数:按招生计划人数1:5比例确定。  2、面试和升空体检须合格;  3、须参加2009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6月份高考);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面试成绩和高考考试成绩按4.5:5.5的比例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参考英语成绩);  十五、收费标准:  学费按市物价局、市教委规定收取:7500元/学年;  职前岗位培训费(自愿):6000元/学年;  空乘专业服装费(自愿):1800元,新生入学一次性代办收取;  住宿费按市物价局核准收取:500-1200元/学年。  十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邮编:200235  电话:021-64941403(招办)、64942071、64083863  网址:www.sit.edu.cn

  • 2009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听力残疾)艺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章程

    2009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听力残疾)艺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章程  为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艺术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主要从事以工艺美术品的设计开发,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包装广告设计和效果图绘制等工作,面向工艺品开发及其他广告设计公司和生产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一、招生学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就读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三、招生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五、招生人数:20人  六、报考外语语种: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招生对象及条件:  (1)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残疾考生;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  (3)具有高中阶段毕业或同等学力;  (4)符合高校招生政审要求,政审由所在单位进行,市残联审核;  (5)考生体检在考生所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市残联审核;  (6)考生必须能够生活自理,有独立学习、生活能力;  九、咨询报名:  时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3:00  地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漕宝路120号北校区19号楼103室)  携带材料:所在单位开具报考证明(或毕业证书)、身份证、《中华人们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寸照片3张,  报名考务费:按市教委统一规定收取;  十、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5月16日(周六)  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考试时间:5月17日(周日)  (2)考试地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北校区19号楼  十一、录取原则:  (1)录取按专业成绩÷2(专业考试门数)×60%+文化成绩÷3(文化考试门数)×40%计入综合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2)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分不得低于180分。  (3)在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按市物价局、市教委规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1万元/学年;  住宿费按市物价局核准收取:500-1200元/学年;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四、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1-64941403(招办)网址:www.sit.edu.cn  十五、帮困助学体系:  1、奖学金  (1)优秀奖:每学期评定一次,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  (2)单项奖学金:科技成果奖、精神文明奖、“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乐尔福奖学金、中企建设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单科优秀奖、各类竞赛奖、体育运动奖、优秀论文奖等。  2、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学院帮困奖学金、“詹守成助学奖学金”、“励志”帮困奖学金等。  (2)贷:助学贷款。在校学生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最高可贷5000元/年,生活费最高可贷1000元/年。  (3)勤:勤工助学。学校为在校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优先考虑、申请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4)补:特困补助。学校对贫困生进行定期常规补贴;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的特殊困难,可申请一次性补助。  (5)助:社会助学。学校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私营企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品学兼优贫困生的捐资助学。  十六、监督电话:64941367投诉电话:64941376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校址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255号  梅陇教学部: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61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09年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此外:  1、安全工程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考生;  2、轻化工程专业不招收重鼻炎考生;  3、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收HA阳性考生。  九、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有走读条件的学生优先。  2、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对总分在本批资格线以上、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原则上以录取时的电子档案为准),给予投档线上文化成绩加5分后排序录取。  3、凡具有文艺特长和体育特长(近三年省市级以上竞赛得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总分进档的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拟录取专业进档考生中突出者,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可给予录取。  5、英语专业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100分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95分以上(满分150分)。  6、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各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志愿。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6∶4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  下列考生优先录取:  (1)上海考生取得上海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直接录取。  (2)上海考生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5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直接录取。  浙江、江苏、江西、河南艺术类考生,录取标准参考各省招办的要求。  7、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方可填报该志愿,面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4.5∶5.5的比例计入总分,择优录取。  8、在外省市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重点本科院校批次前三名的,学校录取后分别减免第一学年全部、1/2、1/4学费。  9、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外省市考生,高考分数达到重点本科院校批次第一名,若在校期间能获得优秀奖学金,则继续免除该考生当年学费。  10、学生入学一学年后,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考核,给予一定比例的  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择转专业学习的权利;第二学年后,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考核,给予一定比例的学生在学科内优先选择专业方向的权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或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4941403(招办)  十三、投诉电话  64941376(信访办)、64941367(监察处)  十四、网址www.si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奖学金  (1)优秀奖:每学期评定一次,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  (2)单项奖学金:科技成果奖、精神文明奖、“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乐尔福奖学金、中企建设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单科优秀奖、体育运动奖、优秀论文奖、各类竞赛奖等。  2、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校帮困奖学金、校“詹守成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等。  (2)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生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最高可贷5000元/年,生活费或住宿费最高可贷1000元/年。同时,符合条件的新生在报到当日,可给予1000元的“诚信助学贷款”。  (3)勤: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并优先考虑申请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  (4)补:特困补助。学校对经济贫困的学生进行定期补助;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的特殊困难,可申请一次性补助。  (5)助:社会助学。学校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私营企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品学兼优贫困生的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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