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语文教育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语文教育 (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语文教育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初步教学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中小学语文教师。 主要课程:写作、古代文学鉴赏、现当代文学鉴赏、文学理论、外国文学鉴赏、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小学语文教学论、小学语文教学技能训练、影视欣赏、美学等。 就业方向:面向教育从事语文教育教学工作或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工作及宣传等工作。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2、我校依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参考志愿的考生。 3、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 六、收费标准:各专业的学费标准:3000—6000元/生/年,住宿收费:600—800元/生/年(皆以省物价厅审核的标准为准)。 七、我校各专业皆有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有特困助学补助等。 八、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梧桐河 邮政编码:154107 招生部门:招生办 联系电话:0468—3593550、3593118 咨询电话:0468—16800067 传真:0468—3593550 网址:http://www.hgtc.org.cn Email:hgszzsb@163.com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2、我校依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参考志愿的考生。 3、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 六、收费标准:各专业的学费标准:3500—5000元/生/年,住宿收费:600—800元/生/年(皆以省物价厅审核的标准为准)。 七、我校各专业皆有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有特困助学补助等。 八、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梧桐河 邮编:154107 网址:http://www.hgtc.org.cn 电话:(0468)359355035931803593118 E-mail:hgszzsb@163.com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概况 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2905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梧桐河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3年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三、招生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3500--4500元/学年。 2、住宿费:600-800元/学年。 六、奖、助、贷政策 1、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2、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另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七、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梧桐河 邮编:154107 网址:http://www.hgtc.org.cn 电话:(0468)359355035931803593118 E-mail:hgsz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