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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4-05-05 一、学院全称: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二、招生代码:国标代码12657,湖南省代码4735    三、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青年东路    四、办学层次与类型: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    五、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芙蓉学院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为芙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在芙蓉学院尚未完全独立前,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芙蓉学院招生工作。    六、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4年,我院共设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等23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    3.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各专业录取不限定男女人数比例。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    6.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    7.学院所有新生录取均通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网络系统完成。    九、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13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年12650元;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年1288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0800-112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1200元。    (2014年收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城东青年东路    邮 编:415000    电 话:0736-7186057(兼传真) 0736-7186059(兼传真)      0736-7189800    网 址:http://fur.huas.cn    E-mail:huaszsjyc@126.com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重点实验室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食宿条件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就业状况

         学院毕业生历届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校简介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验收。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湖南省常德市,校园占地面积506亩,建筑面积14.5万余平米,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工程与技术系、理学系、经济与管理系、艺术与体育系五个教学系和公共基础课部,设有35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和兼职教师400余人,在校学生80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学院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公寓,各类办学设施日臻完善。          学院依托母体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办学,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把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的立足之本,实施“素质+能力+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市场需要,着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学院选聘母体学校优秀教师为专任教师主体队伍,师资力量雄厚,拥有计算机基础课等省级优秀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一批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学院多名教师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学院建立了一批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确保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          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成绩斐然,成立了20多个学生社团和协会,曾多次荣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下乡”先进单位,省级“大学生百优社团”。学生在全国及湖南省历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英语演讲比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各项竞赛中屡获大奖,在历次湖南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中,一次性通过率均超过90%。学院毕业生历届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          学院属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序列,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批次高考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择优录取新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芙蓉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之前,由湖南文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注明“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XXX专业学习”,在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之后,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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