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11.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6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1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097万元,图书22.3万册。 二、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3年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540402油气开采技术3年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3年580403汽车电子技术3年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630201护理3年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维护方向)3年590305通信网络与设备3年620204会计电算化3年560702物业管理3年620505物流管理3年510401水产养殖技术3年640101旅游管理3年660108商务英语3年660213初等教育(双语教育方向)3年660214学前教育3年560501建筑工程管理3年58040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年660112文秘3年660101汉语3年650101社会工作3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及其他相关费用。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及盘锦市物价局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相关的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批复:水产养殖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汽车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文秘、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初等教育、汉语、社会工作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油气开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护理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住宿标准500元/年——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3200元/年—6000元/年,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 六、获奖说明 我校先后被评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AAA级—辽宁省档案局。 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教育厅。 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教育厅。 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盘锦市政府。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分配。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 话:0427-29367770427-6655777 传 真:0427-2936776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2004@sina.com 学校网址:http://www.pjzy.net.cn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11.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8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3人、副高级职称11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66.63万元,图书33.5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油气开采技术专业男女比例为4:1(面向石油勘探开放一线工作、岗位艰苦,女生受限)。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11.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4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9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0人、副高级职称10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40万元,图书36.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油气开采技术专业男女比例为4:1(面向石油勘探开放一线工作、岗位艰苦,女生受限),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3年理工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3年理工530303化学制药技术3年理工540402油气开采技术3年理工540403油气储运技术3年理工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理工58040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年理工5801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年理工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3年理工510401水产养殖技术3年理工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理工630201护理3年文理640101旅游管理3年文理620204会计电算化3年文理620202财务信息管理3年文理620505物流管理3年文理660213初等教育(双语教育方向)3年文理660214学前教育3年文理560501建筑工程管理3年文理560702物业管理3年文理560502工程造价3年文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及其他相关费用。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相关的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批复:水产养殖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汽车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初等教育(双语教育)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油气开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工程造价、化学制药技术、财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护理、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油气储运技术专业5000元/年。住宿标准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3200元/年—6000元/年,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 六、获奖说明 我校先后被评为: 辽宁省“文明校园”--─200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2006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2007年辽宁省档案局。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校2010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未涉及。 八、录取办法说明 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数、外、综合顺序查小分择优录取。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 话:0427-2936777 传 真:0427-2936776 电子信箱:pjvtc@hotmail.com 学校网址:http://www.pjzy.net.cn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一号路北雁河东正邦路西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250万元,图书38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___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___人,面向省外招生___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___人,招收高中生___人。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油气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石油勘探开放一线工作、岗位艰苦,女生慎报,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3年理工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3年理工530303化学制药技术3年理工540402油气开采技术3年理工540403油气储运技术3年理工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理工58040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年理工5801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年理工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3年理工510401水产养殖技术3年理工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理工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3年理工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理工630201护理3年文理640101旅游管理3年文理620204会计电算化3年文理620202财务信息管理3年文理620505物流管理3年文理660213初等教育(双语教育方向)3年文理660214学前教育3年文理560501建筑工程管理3年文理560702物业管理3年文理560502工程造价3年文理640106酒店管理3年文史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及其他相关费用。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相关的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批复: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双语教育)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建筑工程管理、汽车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工程造价、财务信息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化学制药技术、护理、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油气储运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住宿标准1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6000元/年以下,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 六、获奖说明 我校先后被评为: 辽宁省“文明校园”─200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2006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2007年辽宁省档案局。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校2010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教育厅。 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未涉及。 八、录取办法说明 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辽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数、外、综合顺序查小分择优录取。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 话:0427-2936777 传 真:0427-2936776 电子信箱:pjvtc@hotmail.com 学校网址:http://www.pjzy.net.cn 邮政编码:1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