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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741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及其它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专业分档时,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学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室内设计技术、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家具设计与室内装饰)、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不招色盲考生。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1.物流管理、会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2.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3.其他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标准:1.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建筑表现与动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500元;2.其他专业住宿费每生每年980元。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说明:1.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2.学院对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3.提供勤工俭学岗位;4.优秀特困学生奖励金。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林勤彬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监察室):020-36355619  传真:020-36409506  电子邮箱:zszx@gdcvi.net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409106  传真:020-36409106  电子邮箱:zhaoban@gdcvi.net  学校网址:http://www.gdcvi.net  招生网址:http://stu.gdcvi.net/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2014年3月17日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适用于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741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及其它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专业分档时,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三条学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室内设计技术、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1.物流管理、会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2.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3.其他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标准:1.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1500元;2.其他专业住宿费每生每年980元。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奖助学金设置情况说明:1.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2.学院对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3.提供勤工俭学岗位;4.优秀特困学生奖励金。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林勤彬监督电话(学院纪委办公室):020-36409819传真:020-36409506电子邮箱:Jwb@gdcvi.net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6409106传真:020-36409106电子邮箱:zhaoban@gdcvi.net学校网址:http://www.gdcvi.net招生网址:http://stu.gdcvi.net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2015年3月18日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适用于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741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及其它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我院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院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院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被录取的学生进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习两年后,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ZF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属大学专科层次,主要培养适应建筑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生产第一线的实用型、创新型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广花二路638号。校园占地面积6万?,建筑面积7.5万多?,在校生3500多名,教职工300多名。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计算中心、网络中心、语言中心、校内实训基地配套齐全。还建有400m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和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能满足学生运动的需要。学生宿舍为公寓式宿舍,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冲凉房,均配有200电话,接通宽带网,管理规范,安全文明。师资雄厚,教学具有特色。学院师资队伍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有专任教师160多名,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分别占到30%和50%,有专业经验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20多人,还聘请了一支拥有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的兼职教师队伍。广大教师注重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法,积极运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和远程网络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手段,树立了“以知识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职业教学模式。学院经省劳动厅批准,成立了广东省建筑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广东省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可以对建筑行业30多个工种初、中、高、技师等级进行培训和鉴定,为学生考取“双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专业设置适应需求,学生管理严格规范。学院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室内设计技术、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园林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等十九个专业。学院重视培养学生的素质教育,营造了一个文明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学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积极与企业联系,常年为学生就业服务,使毕业生能顺利地走向工作岗位。作为一所新兴的高等院校,学院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学院新建了1.1万?的实验、实训大楼,每年投入500万元建设先进的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技术运用能力创造条件。学院准备征地600亩,扩大学院的规模,把学院办成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技术学院。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学院将继承优良的办学传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建设,以培养建设事业第一线急需的高级实用人才为目标,以大投入的实践基地建设为立足点,以产学结合为基本途径,建设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建立以能力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加强以实践教学为核心内容的教学改革,为建设一流的职业技术学院而奋斗。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广东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20-36409106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广州市白云区江村石马)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dcv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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