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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的高职高专、高职单招各科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10,层次:高职),是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西洋坪路10号高校园区(市区)。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2013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有:园艺技术(花卉方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园林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国际贸易实务、工商企业管理(财务信息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商务助理方向)、文秘(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初等教育、初等教育(英语方向)、初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方向)、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方向)、装潢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创意与策划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图书档案管理、摄影摄像技术、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通信技术等33个专业。  第六条2013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均经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面向福建、山西、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和甘肃等省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高招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同时公布(网址:zsb.zcvc.cn)。  第七条高职高专、高职单招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四章专业录取要求  第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3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在符合国家及各省等有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遵守各地省高招办的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采用“志愿清”,即按第一志愿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够,才从其它志愿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调配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外语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其余文科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其余理科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综、外语、语文。  艺术类招生采用福建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理科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  高职单招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我院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录取时按各省高招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其它  第十五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1020元/生·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规定执行。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为了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目前我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包括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困难补助(其中特困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大学生医保:我院全体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3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政府补助250元,同时免费制作医保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第十七条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第十八条联系电话:0596-20280072030381,传真:0596-2030381  申诉电话:0596-2525690  学院网址:http://www.zcvc.cn/  学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E-mail:zzcyzsb@163.com  招生办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西洋坪路10号  邮编:363000  录取结果查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设有教师教育系、经济管理系、文化艺术创意系、园林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等6个系36个专业(含方向),形成教师教育等5个专业群;全日制高职学生5666人,五年专学生590人;现有教职工388人,其中专任教师267人,教授、副教授等副高级以上职称82人,“双师型”教师88人,硕士、博士学历学位教师11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漳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名。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15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均经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考试院或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高招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同时公布(网址:http://zsb.zcvc.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3.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录取时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8.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200元/学年,住宿费为1020元/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规定执行。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向相应的系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困难补助(特困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6-2028007、0596-2030381  传真:0596-2030381  申诉电话:0596-2525690  学院网址:http://www.zcvc.cn/  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电子邮件:zczyzsb@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  邮编:363000  八、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委会,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委会负责解释。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5月22日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设有学前教育系、教师教育系、经济管理系、文化艺术创意系、园林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等7个系,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文化创意与策划、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等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5300多人、教职工367人,其中专任教师264人,教授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92人,“双师型”教师占53%;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16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均经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考试院或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高招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同时公布(网址:http://zsb.zcvc.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16年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3.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如下: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确定办法:专业(类)投档,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录取时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6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8.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200元/学年,住宿费为1020元/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规定执行。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向相应的系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困难补助(特困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6-2028007、0596-2030381  传真:0596-2030381  申诉电话:0596-2525690  学院网址:http://www.zcvc.cn/  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电子邮件:zczyzsb@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  邮编:363000  八、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委会,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委会负责解释。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1日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坐落在福建省沿海金三角地带的鱼米花果之乡、历史文化名城漳州,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前身为漳州教育学院,2007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闽政文[2007]41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7]66号)。她是闽南地区一所百年名校,是一座革故鼎新、励志奋进的文化殿堂。自1905年,一百年来,她弘扬文化,铸造学风,延聘名师,培育英才,在风雨征途中精进日新;一百年来,她薪火传承,自强不息,为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励精图治,不辱使命;一百年来,她隽秀蔚起,秉承斯文一脉,每一次更名改制,都孕育着新的跨越和愿景。  学院占地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00万元,图书资料约80万册,拥有16个高水平的实验室和30个实训基地,现代化教学设备一应俱全,校园环境优美,是一所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花园式现代化高等学院。学院重视学科建设和师资培养,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25人,其中专任教师222人,高级职称64人。学院现设有初等教育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艺术系、信息技术系、人文社会科学系和基础教育部等6个系部,开设有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方向)、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园艺技术(花卉方向)、园林技术(城市园林方向)、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英语方向)、应用英语、初等教育(计算机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应用技术、文秘、图书档案管理、心理咨询、财务管理和工商企业管理等19个专业,2006年在校生达3000多人。  学院历史悠久,办学经验丰富,社会效益显著。百年来,学院先后向社会输送了10多万名学生,许多人已成为科学、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中的著名学者和知名人士。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彭冲、著名诗人杨骚、著名画家沈柔坚等优秀校友正是从这里开始抒写人生的华彩乐章。近年来学院毕业生更因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踏实敬业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形势一直呈现良好态势。  学院以改革谋发展,以创新求突破,以社会需求、人才市场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才为主要目标,积极探索“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立足漳州,面向全省,作为福建省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基地,力争为我省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实施海西大开发战略作出更大贡献。2006年,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的新校园已在漳州高教园区拔地而起。朝看芝山旭日东升,夕听龙江渔舟唱晚。新校园融现代化、园林式、生态型为一体,充满浓郁的时代气息和深厚的人文底蕴,体现了地域文化内涵与现代校园建筑群体相结合的艺术神韵,铸就了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再次腾飞的高起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正以前所未有的气魄和胆识争创省内一流综合性职业学院,以日新月异的姿态拥抱二十一世纪,这颗闽南教育明珠必将在现代化的教育时空里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辉。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所在地:福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596-20280072030381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西洋坪路10号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电子邮箱:zczyzsb@163.com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zc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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