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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费_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住宿费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费_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住宿费  十、学费、住宿费:  学费:每人3300元/学年(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为每人3500元/学年);  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

  •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3年,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是一所专门培养职业法律人才、司法警察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高职层次)。  学院全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89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邮编:750021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0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总数为530名。我院2009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四、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录取程序: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除外);  2、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可将符合条件、且考分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投档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若生源仍不足,我院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3、由于我院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专业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4、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六、外语要求:  我院外语语种不限,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七、男女生比例:  学院对男女考生一视同仁。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院。  八、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十、学费、住宿费:  学费:每人3300元/学年(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为每人3500元/学年);  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  十一、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站:http://www.nsjy.com.cn;  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3100、0951-6883023;  本章程由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3年,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是一所专门培养职业法律人才、司法警察的高等职业学院(属高职层次)。  学院全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89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邮编:750021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0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总数为590名。我院2010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四、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录取程序: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除外);  2、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可将符合条件、且考分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投档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若生源仍不足,我院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3、由于我院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专业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4、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六、外语要求:  我院外语语种不限,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七、男女生比例:  学院对男女考生一视同仁。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院。  八、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十、学费、住宿费:  学费:每人3600元/学年;  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  十一、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站:http://www.nsjy.com.cn;  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3100、0951-6883023;  本章程由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三个试点院校之一。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人,函授本科在册学生3505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任务2500多人次。学院占地面积346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学院内设9个行政管理机构,11个教学教辅机构。有全国政法干警招录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高职(专科层次)开设法律事务等13个专业;2015年学院面向全国7个省区招生。(一)学校全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全国代码:13089,宁夏代码:6475(二)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三)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五)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六)学院校训:崇德明知尚法敦行(七)学院精神:忠诚、责任、奋斗(八)邮编:750021二、专业设置学院设有法律事务、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行政执行(交通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行政执行(毒品犯罪矫治方向)、司法信息技术、图文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网络警察方向)13个高职专业。三、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5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各专业招生总数为980名。2015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690104法律事务240690104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55690104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100690103司法警务55690203行政执行(交通管理方向)100690201刑事执行100690301刑事侦查技术50690203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40690201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40690304司法信息技术55690303安全防范技术(网络警察方向)55590209图文信息技术50690203行政执行(毒品犯罪矫治方向)40四、招生科目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五、报考条件学院招收全日制高中毕业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报考学院的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m,女生不低于1.58m;(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0公斤;(3)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录取考生入院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六、外语要求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七、录取规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区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八、报到入学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九、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人民警察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院招收的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一、照顾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十二、奖励及资助办法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二)学院设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三)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四)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补助标准分为4档,每生每年1000-4000元不等。(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六)学院每年酌情通过“雷锋基金”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极少数优秀学生的学费。十三、收费标准学院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每人42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十四、招生咨询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1、学院网站:http://www.nsjy.com.cn;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3100、0951-6883030;李老师(13895016911)纳老师(13995212729)

  •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司法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院校。学院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高校园区,占地面积346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除开展全日制教育外,学院还挂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宁夏法官进修学院、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4块牌子,并在山东东营设立山东校区。学院是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确定的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宁夏教育厅确定的首批重点建设的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宁夏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学院现为宁夏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政治部、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成人教育培训处等7个行政管理机构和应用法律一系、应用法律二系、刑事司法系、司法信息技术管理系、中专部、基础部、实践教学部、图书馆等8个教学教辅机构,教职工220余人,其中教师120余人、副教授以上30余人。高职(大专层次)开设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专业、司法信息技术、司法助理(律师事务、司法鉴定方向)、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书记官(法律文秘)、社会工作(法务方向)等7个专业;中职(中专层次)开设法律、计算机基础应用、速录等3个专业。学院现面向宁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河南、山东、山西、河北、内蒙古、四川1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余人,函授教育在校及自考在册人数近4000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1000余人次。  学院自1980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从严治警”的办学原则,按照“崇德明知、尚法敦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依托行业、服务行业,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率先开展了法律诊所研究教育,并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学生管理模式,有效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学院毕业生中的许多人都已成为宁夏政法战线的骨干力量,部分毕业生还荣获全国一级英模、宁夏杰出青年卫士、自治区级劳动模范、宁夏首届十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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