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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五、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3300元/年,学制三年。  2.中外合作专业《会计》学费10000元/年,学制三年。  3.民语言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给予补助。  4.住宿费:600、800、1000元/年三个标准。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继续面向全国21省、市、区招收普通大专学生。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  邮编:830021  联系电话:0991-6850027686679368500346860800(民)6864714(就业)  网址:WWW.XJQG.EDU.CN  录取规则: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录取  2、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  学费和住宿费:学费3300元/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400元/年、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不等。  奖助措施: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毕业、就业、升学:  1、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疆内、外100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事业单位,中、小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签定了长期的办学与用人协议,形成了大范围,高质量的“订单办学”模式。  2、考生录取后可迁户口。毕业后推荐就业。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迁户口关系时请注意:要求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迁户口的学生必须在当年10月1日前办理落户手续,如期不办理者不予补办。以上注意事项是由各派出所统一规定。)  3、部分专业5%的优秀毕业生可升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二年,成绩合格获取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4、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在高职高专第一志愿栏填报我院及代码。  5、学生如对所录专业不满,可在入学时,根据本人志愿申请调换专业,学院不收取任何调专业费。  6、毕业时颁发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培育院校。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一、录取规则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  二、毕业、就业、升学  1、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疆内、外100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签定了长期的办学与用人协议,形成了大范围、高质量的“订单办学”模式。  2、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5%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4、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在高职高专第一志愿栏填报我院及代码。  5、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三、奖助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年、二等600元/学年、三等200元/学年;  四、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33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600元/学年、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不等。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  邮编:830021  联系电话:0991-6850027、6850034、6866793、6860800(民语言)  邮箱:xjqgxyzs@sina.com  网址:http://www.xjqg.edu.cn、http://www.xjqgzy.net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一、录取规则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  二、毕业、就业、升学  1、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疆内、外100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签定了长期的办学与用人协议,形成了大范围、高质量的“订单办学”模式。  2、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5%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4、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在高职(高专)一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我院及代码。  5、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三、奖助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新疆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四、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33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600元/学年、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不等。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  邮编:830021  联系电话:0991-6850027(fax)、6850034、6866793、6860800(民语言)  邮箱:xjqg_ddzs@163.com  网址:www.xjqg.edu.cn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牵头建设单位。2010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自治区经信委所属院校实施资源共享的批复》(新政函[2011]324号)精神,新疆化学工业学校、新疆对外贸易学校整建制并入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整合后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资源优势明显,整体办学实力得到大幅提升。  一、录取规则  1、(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无外语限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  二、毕业、就业、升学  1、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秉承“厚德强技奋发有为”的校训,坚持“校企联姻实境训教”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二产服务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的办学定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内涵,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高。  2、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后推荐就业,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3、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4、报考我院考生须在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填报我院及代码(5020);  5、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三、奖助措施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四、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33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600元/学年、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不等。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  邮编:830021邮箱:xjqgxyzs@sina.com网址:www.xjqg.edu.cn/ddzs  联系电话:0991-6850027、6850034、6866793(就业)、6860800(民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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