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十、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2009年普通高职(大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冶金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果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食品加工技术、音乐表演(新疆民族歌舞)、电脑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汉语、市场营销、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共20个高职专业。疆内外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考部门公布数字为准。 七、招生范围: 面向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四川、内蒙、河南、河北、山西9个省区,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八、招生对象: 1、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2009年三校(中专、技工、职业高中)高职考试的考生。 九、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 1、严格按各省、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后续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可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 5、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7、我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对已录取考生入校报到两周时间内,专业志愿可调,调专业按照国家教育部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 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各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 十、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800元/年。 十一、就业与升学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学生毕业两年内仍可向学院申请安排就业。 2、5%的应届优秀高职毕业生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本科院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在我院设立的各函授院校成人本科,继续深造。 十二、奖学、助学及优惠措施: 1、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 3、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助其争取生源地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十三、学院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96—6768588676868828073332807222QQ:314272203 传真:0996—6768521邮编:841002 学院招生网:http://www.xjbyxyzs.cn学院网址:http://www.xjbyxy.cn 电子信箱:xjbyxy_zb@163.com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六、2010年普通高职(大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冶金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果树)、食品加工技术、音乐表演、电脑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汉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现代纺织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煤化工生产技术共22个高职专业。疆内外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考部门公布数字为准。 七、招生范围: 面向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内蒙、河南、江苏、青海、云南、贵州、安徽、重庆12个省区,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八、招生对象: 1、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2010年三校(中专、技工、职业高中)高职考试的考生。 九、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 1、严格按各省、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后续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可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 5、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7、我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8、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 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各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 十、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800元/年。 十一、就业及升学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学生毕业两年内仍可向学院申请安排就业。 2、应届优秀高职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可推荐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本科院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在我院设立的各函授院校成人本科,继续深造。 十二、奖学、助学及优惠措施: 1、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 3、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助其争取生源地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十三、学院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96—67685886768521676868828073332807222 传真:0996—6768521邮编:841002 学院招生网:http://www.xjbyxyzs.cn学院网址:http://www.xjbyxy.cn 电子信箱:xjbyxyzb@sohu.com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章程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六、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2012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七、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严格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3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4、我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5、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式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7、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8、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八、学制及收费标准:学制:三年。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8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九、毕业、就业及升学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由自治区人社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2、学院部分专业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两年,以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十、奖、助措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的奖学金。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3、高校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4000元/学年。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3000元/学年—1000元/学年。5、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其争取生源地贷款。十一、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二、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96—6768588676852167686881893575733318997618887传真:0996—6768521邮编:841002学院网址:http://www.xjbyxy.cnQQ:896578168、1375008168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3094(国标) 三、校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制:三年 八、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学院疆内高职招生代码:5026)。 九、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 1.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4.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 5.学院招收“五年制”高职的初中毕业生。 6.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 7.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8.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9.我院高职录取时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10.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11.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1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3.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1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 15.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等办理入校注册手续。 16.我院调整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十、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200—35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十、毕业、就业及升学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 2.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具体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奖、助学及优惠政策: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的奖学金。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4000元/学年—2000元/学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元/学年—5000元/学年。 5.民语言学生预科一年,预科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免收学费、住宿费。 6.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其争取生源地贷款。 十二、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学院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96—6768588676929867682281893575733318699627911 传真:0996—6768521邮编:841002 学院网址:http://www.xjbyxy.cnQQ:896578168、137500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