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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我院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邮政编码:341000  第四条办学历史及现状:我院建校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设有7系4部,47个专业。我院是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通过验收;2010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五条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2013招生计划。  第六条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办(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七条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九条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上海地矿奖学金”、“贵和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第十条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大纲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电话(传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  E-mail:jxyyzjc@126.com  QQ:897757806、536588317、2482261080、2587524601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院建校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办学特色:我院是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通过验收;2010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现设有8系3部,53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4个,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中心2个。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招生计划: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2014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录取: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办(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八条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条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上海地矿奖学金”、“贵和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奖励制度,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同时采取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  第十一条就业:学院与300余家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七年超过90%,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十条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jxyy.edu.cn  电话(传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  E-mail:jxyyzjc@126.com  QQ:897757806、536588317、2482261080、2587524601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2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应用技术型本科(合作培养)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邮政编码:341000历史沿革:我院建校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办学特色:我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分别于2012年、2014年通过验收;2014年被批准为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学院现设有8系3部,53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4个,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中心2个。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第六条招生计划: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15年招生计划。第七条招生录取: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投档。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第四章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第八条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九条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第十条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贵和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奖励制度,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同时采取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第十一条就业:学院与300余家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0%,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第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十六条联系方式: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jxyy.edu.cn电话(传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E-mail:jxyyzjc@126.comQQ:897757806、536588317、2482261080、2587524601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应用技术型本科(合作培养)  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校建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办学特色:我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分别于2012年、2014年通过验收;2014年被批准为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学校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52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4个,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中心2个。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16年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八条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条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贵和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奖励制度,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同时采取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  第十一条就业:学校与300余家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0%,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jxyy.edu.cn  电话(传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  E-mail:jxyyzjc@126.com  QQ:897757806、536588317、2482261080、2587524601

  •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学院品牌佳:我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多年的积淀,办学优势显著,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是老牌的公办名校,是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双优学校”,资源勘查类专业综合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首位。综合实力正在向全国一流的高等职业学院迈进。  优势专业多:开设了53个专业,有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中心,10个院级重点专业,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9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  区域位置优:所在赣州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古都、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世界橙乡的美誉。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中部最佳投资城市”,有闽粤后花园之称。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已成为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赣州市将打造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金融中心。  办学条件好:有全省同类公办院校中最大的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备。校园总面积达963亩,校舍建筑面积40多万平米,资产总值近6.5亿元,19个校内实训中心,校内外实验室和实训基地334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640万元,图书馆藏书73万册,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33种职业岗位技能鉴定资格。  师资力量强:教学师为先,名师出高徒。学院现有专职教师694人,其中教授36人、特聘教授20人,双师率达93%,青年教师硕士率达90%以上。有1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获得者,8名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和3支省级教学团队。30多人在省部级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学院还特聘了一批生产管理一线的专家和能工巧匠来校任教。  就业保障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成果居国土资源行业、江西省职业教育领先地位。用人单位反馈毕业生称职率高达97%,优秀率超过83%。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9年超过90%,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茅。我院连续9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招生专业  资源环境工程系:国土资源调查(地质调查与找矿)、水文与工程地质、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矿山地质  汽车与机械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土木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测绘地理信息系: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  应用化学系:工业分析与检验、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制药技术、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电子信息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通信、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工商管理系: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商务英语  设计工程系:室内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平面设计与影视后期制作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  (另注:我院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合作办学项目: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注册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北方应用理工学院颁发与其本院现有同专业毕业生完全相同的毕业证书。)  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项目  江西省首批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  本科专业:地质工程工程造价  招生批次:普通本科第二批  招生计划:100人(以江西省招生计划本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江西理工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学籍管理、质量监控、教学改革和学历文凭核发。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具体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管理,以及学生管理与服务等。  学制4年,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就读,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江西理工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指南  (1)江西考生报考代码8634,其他省市考生报考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本。  (2)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http://www.jxyy.edu.cn)查询相关情况。  (3)考生可通过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普通高考专栏的网报志愿、高考查分、录取查询、院校直通车、招生咨询统一平台查询相关情况。  (4)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jxyy.edu.cn/zsw/)上有报考指南、招生动态、招生政策、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报考代码等信息供参考。  特别提示:①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②我院在全国的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考生报考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因此,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将极大提高被我院录取的概率。  答考生问  1、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  全国大约有1700所高职专科院校,其中只有100所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骨干高等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只有5所,类似于本科院校的“211”。  2、你院的前身?  我校始建于1958年,历经江西地质学院、江西省地质学校、赣州地质学校、南方工业学校、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个发展阶段。  3、怎样才能进入你院学习?录取情况如何?  我院招收参加今年全国高考(含江西省“三校生”考试)的考生。按上线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计划为止。近三年来,对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均能录取,我院招生就业处被评为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4、2015年学院的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学生公寓)。  5.你院的“专升本”政策如何?  学生在专科毕业当年经过我院推荐,参加全省全日制专升本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学习。学籍转入本科学校,并直接进入大学三年级就读,享受普通本科生相同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该校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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