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_安徽考生_理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_安徽考生_理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4362273--理科专科2013347260--理科专科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4478447--文科专科2013485453--文科专科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0832   第五条学院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邮编:250103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教育部教发[2001]29号);2002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是山东省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重点建设十所高校之一(鲁教职字[2005]1号),2008年,被国家科技部确定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研究中心”落户我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今年我校被评定为全省德育示范高校。被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制冷与空调技术、市场营销专业是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其中制冷与空调技术专业被评定为全国精品建设专业(高教司函[2002]71号);电子商务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生物技术3个专业是省级示范建设专业。现全日制在校高职生1.6万人。2009年面向山东、黑龙江、浙江等31个省招收新生5600人。   ★地理环境   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毗邻蟠龙山风景区,校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环境幽雅,占地2300亩。校舍面积37.8万平方米,各项设施配套齐全。   ★办学条件   学院建有2.3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798万元,校内实验实训室97个。实验实训开出率达100%。学院数字化图书馆2.3万平方米,藏书92多万册,各类中外期刊近千种;多媒体教室60个,配备了广播级数字化摄录编播系统、双向自控闭路电教系统、电子商务模拟系统、证券投资模拟系统、英语听力发射系统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备;建有先进的计算机校园网,实现了教学和教育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1191人,其中专任教师755人,正、副教授职称190人。长期聘请美国、加拿大等外籍教师。与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多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办学关系。   ★专业设置   学院设会计、工商管理、外国语、旅游管理、机电工程、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汽车与电子技术、艺术设计、国际交流等十个院系,现已建成集财经、外语、服务、理工、IT、电子、生物、汽车、艺术等十一大专业类群的59个专业,70多个职业方向。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   ★办学理念   学院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的理念,以条件建设促进质量提高,形成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良的育人环境。在人才培养上,坚持“育人中心”、“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构建了“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于一体的具有高职特色的教学与课程体系,以使学生增长知识,提高能力,完善人格,发展特长,顺利就业。学院依托行业和企业优势,实行产学结合、校企联合“2+1”“订单式”的培养模式,突出高职教育的职业针对性和应用性,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工作多次受到省人事厅的表彰。毕业生就业有三大明显特点:社会需求充分——各专业具有较深厚的社会背景和行业背景,人才需求旺盛;就业领域宽广——毕业生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第三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就业;发展后劲充足——半个多世纪的历届毕业生校友以扎实的专业功底、踏实的工作作风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成为各行业的骨干力量。   ★培养模式   学院与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联系,广纳优质社会资源,实施“订单式”、“2+1”、“产学研一体化”等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企业)的两种不同的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采取课堂教学和有社会(企业)参与的实践教学,把学校、社会两个育人环境、两个育人主体有机的结合起来,这种培养模式使高职人才的培养过程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向生产经营岗位,在与企业的互动中不断更新办学思路,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从而使教育教学有的放矢,从而有效的创新了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培养方案、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并共同进行教学设计。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实行订单式培养,使学生更适应社会需求:(1)专业设置与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吻合。(2)教学内容与职业需求吻合。(3)实践教学与职业岗位需求吻合。创新培养模式为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率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企业能从毕业生中选拔到最优秀人才,实现了校企双方的共赢。学院现有100多个知名大企业顶岗实习基地,遍布全国各地,近七成学生毕业前与实习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由于学院创新培养模式,每年来学院招聘人才岗位与毕业生数之比都超过4:1,做到了学生入口、培养过程、出口的有机统一。   ★发展愿景   学院建设目标:在校生两万人,具有鲜明的高职办学特色,在全国高职人才培养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涉外旅游方向)、应用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具体方式: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三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⑺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⑻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文科:4800元/年理科:5000元/年艺术类:70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物价局规定收取;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五是允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并经批准实行工学交替制度。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学院网址:http://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编:250103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0832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邮编:250103  洪楼校区:济南市花园路23号邮编:25010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优秀的学校品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08年“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学校;200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建设优秀院校。学校是山东省高职院校德育示范高校、全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  学校下设12个院部,现已建成集财经、电子信息、旅游、汽车、生化与药品制造、艺术设计等12大类47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  ★先进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的理念,全面实施“卓越工程”,主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建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教育实习基地1个;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12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名师3名。学生在高职高专“发明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ITAT就业技能大赛、全国管理沙盘大赛、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全国高职学校烹饪技能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成绩显著。  ★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人才培养上,遵循“树品牌、创特色、重质量”的办学方略,坚持“育人中心”、“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卓越的商科品牌受到考生和家长的青睐。多年来,学校招生一志愿报考率、一志愿录取率、高分率一直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连任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巩固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领先优势、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优秀品牌的优势地位。  ★突出的就业优势学校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率先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并于2006年代表中国高职院校在世界合作教育大会上做典型发言。学校坚持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实施“订单式”、“2+1”培养模式,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成立就业订单班,如:海尔生产经理班、海尔物流经理班、TCL服务经理与技术支持班、银座汽贸班、联想阳光雨露客服工程师班、冰轮海外经理班等,实现了入学即就业,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学校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模式,学生带薪实习。学校现有200多个知名大企业顶岗实习基地。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占地2600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多元,实验设备总值过亿元。全国唯一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研究中心”经国家科技部指定落户我校,成为学校的教学基地、顶岗实习基地、教师挂职锻炼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就业基地。工程中心同时还承担了国家“863”计划课题。学校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建有2.3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校内实验实训室97个。  ★优美的地理环境学校栖身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毗邻蟠龙山风景区,校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校有教职工1195人,专任教师771人,教授25人,副教授256人,博士20人,拥有一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  ★广泛的国际合作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办学关系。自2012年开始每年选派部分在校生到韩国永进大学留学,学校承担留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来往机票等费用。同时接收韩国留学生,实行学分互认。  ★美好的发展愿景学校正在按“国内一流、世界高水平”目标建设一个具有鲜明的商科办学特色、在全国高职人才培养方面起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0832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邮编:250103  洪楼校区:济南市花园路23号邮编:25010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优秀的学校品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惠鲁商业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全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连续十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建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实验室、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食品检测中心、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全国高职院校惟一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下设10个二级学院,设有福瑞达生物工程学院、消防安保学院等10个企业冠名学院,开设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食品检测等63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  ★先进的办学理念学校以“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为目标愿景,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形成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良的育人环境,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学做结合、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主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12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55门。  ★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人才培养上,遵循“树品牌、创特色、重质量”的办学方略,坚持“育人中心”、“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卓越的商科品牌受到考生和家长的青睐。多年来,学校招生一志愿报考率、一志愿录取率、高分率一直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连任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巩固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领先优势、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优秀品牌的优势地位。  ★突出的就业优势学校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深入推进校企四合作。形成了“教学——经营——一体化”、“双业融通订单式”、“准员工式2+1”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与鲁商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阿里巴巴、喜来登、美国Cisco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广泛而又深入的合作。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占地2600亩,校舍面积35.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7.3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研究中心成为学校的教学基地、顶岗实习基地、教师挂职锻炼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就业基地。工程中心同时还承担了国家“863”计划课题。学校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建有2.3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校内实验实训室97个。  ★优美的地理环境学校栖身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毗邻蟠龙山风景区,校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教学名师4名、优秀教师3名、十大师德标兵1名、十佳辅导员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拥有一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信息化技能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  ★广泛的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等十几个国家的高校开展教师互访研修活动,现已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台湾院校联合开办了会计、国际商务等合作办学项目,与国外院校互派留学生。  ★美好的发展愿景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入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商科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业型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分数清”的原则,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三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原则,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7)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8)春季高考各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文科:4800元/年理科:5000元/年艺术类:70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物价局规定收取;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