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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第二十二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医学类4400元/年,体育类36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年,书费800元/年(前两年分年预交,毕业时按实际书费多退少补)。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简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在“三皇故都”周口市,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幽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学院占地面积1325亩(北校区806亩,南校区519亩),总建筑面积2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4亿元,馆藏图书48.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8万元,校内实验实训场所4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9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2919个,教学用计算机878台,标准田径运动场3个,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等运动场地齐全。学院现有教职工723人,其中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外聘知名专家学者94人,省市级拔尖人才30人,专任教师486人;技师14人;副高以上职称125人,双师素质教师16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6人;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150人。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成果62项,主编(参编)教材87部,发表论文916篇。学院现设8个系,3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在校生11000余人。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优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2009年,学院面向河南、山西、山东、河北、安徽、陕西、甘肃、内蒙古八省区招收高中(中专)毕业起点的普通专科生4490人。  报考和录取  1、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均可报考我院,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  4、根据省招办划定的分数线进行网上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进档考生档案经审核,符合录取条件,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在招生计划内参考本人专业志愿批次,分别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加、降分的考生,以加、降分成绩排序;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外语语种不限,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不能满足所有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生待遇  1、学生正式录取后,全日制在校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验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网上可查),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就业报到证。  2、根据河南省户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农转非手续的被录取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外省新生需迁(转)户籍关系者按生源地户籍部门规定办理。  3、实行“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4、学院每年根据国家职业教育优惠政策评定国家级、省级助学金、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贫困生助学岗位,帮助办理助学贷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每年两次(每学期一次)评定发放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完成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外语合格者可到加拿大剑智文理学院等高校学习一年获得本科层次的毕业证书。  就业安置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率先提出“终身就业”服务理念,推行“订单式”培养、“两段式”就业模式,承诺“终身就业”服务,实施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毕业生可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顶岗实习等多种途径就业。  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周口市物价局批准项目和标准(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进行收费。  报名入学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后,被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新生报名须知报名入学,根据省招办提供的录取信息进行方可缴费入学,开学时间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说明:1、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互相调剂。2、住宿费、书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94—8693098,0394--8693308(兼传真)  139394503051365394037013707629698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13603876126  网址:http://www.zkvtc.edu.cnE-mail:zkzyzjc@163.com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河西路(南校区)、中州路北段455号(北校区)  详细信息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主页或拨打招生咨询电话。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周口市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在“三皇故都”周口市,沙河、颍河、贾鲁河三川交汇于此,有华夏始祖伏羲氏的陵墓、孔子陈蔡绝粮的弦歌台、包公放粮的平粮台、女娲"炼石补天"的遗址、道教鼻祖老子的家乡太清宫,是黄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自然风景优美,人文底蕴深厚。  学院占地面积132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08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42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理、工、经、文、管、艺6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被国家教育协会、中国高校联合会评为“21世纪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荣获“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被河南报业集团评为“最具公信力十大教育品牌”、“影响中原2010年度十大教育品牌”。  学院实施专家治校策略,院长张卫宪教授,任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FAO)专家组顾问,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是中国青年科技奖和世界自然科学奖获得者,荣获“中国五四青年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2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山西、重庆、安徽、陕西、甘肃、内蒙古、青海九省区招收高中(中专)毕业起点的普通专科生。  招生专业  2012年招生专业为: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理财方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汉语、会计、机电一体化、机电一体化(模具制造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学前教育、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商务英语、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中外合作方向)、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向)、饲料与动物营养、文秘、物业管理、畜牧兽医、音乐表演、应用电子技术、应用英语、园林工程技术、园艺技术(园林花卉方向)、装潢艺术设计、兽药生产与营销、英语教育、食品加工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技术方向)、旅游英语、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造价工程师方向)、商务英语(涉外事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  注:以上各专业均文理兼收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2013年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年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院长:张卫宪招生就业处处长:王文营  学校简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周口市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沙河、颍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素有“三皇故都”之称的河南省周口市,这里有华夏始祖太昊伏羲氏的陵墓、孔子陈蔡绝粮的弦歌台、包公放粮的平粮台、女娲“炼石补天”遗址、道教鼻祖老子的家乡太清宫,自然风景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是黄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  学院占地面积132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08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4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理、工、经、文、管、艺6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被国家教育协会、中国高校联合会评为:“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荣获“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被河南报业集团评为:“最具公信力十大教育品牌”、“影响中原”2010年度十大教育品牌。  学院实施专家治校策略,院长张卫宪教授,任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FAO)专家组顾问,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是中国青年科技奖和世界自然科学奖获得者,荣获“中国五四青年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3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重庆、安徽、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十省区招收高中(中专)毕业起点的普通专科生。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周职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院简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655亩,总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308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5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理、工、经、文、管、艺、医7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  第七条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50)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4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贵州、江苏、甘肃、青海、重庆、湖北等12个省(自治区)招收4174名专科生。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男女生比例:我院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医学类4400元/年,体育类3600元/生/年。住宿费400—860元/年,书费3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奖助措施  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院建立有以“奖”“贷”“助”“勤”“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6000元以下的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  “助”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覆盖率2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  “勤”,学院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院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院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生活。  “减”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进行减收学费。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清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693098  传  真:(0394)8693308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  邮  编:466000  学院官网:http://www.zkv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kvtczs.university-hr.com  邮箱:zkzyzs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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