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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07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07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培养高科技生物技术、电子管理信息、水产品开发、绿色农业、畜牧兽医方面专门人才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创建于1948年,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治学严谨,专业优势突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是黑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学院坐落在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风景秀丽的松花江畔大学城,全新的设计,全新的建筑,一流的设施,是一所崭新的现代化的花园式的学院。学院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在校生5100人。学院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学生生活条件优越。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专职教师22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98人,双师型教师90人。学院现有实验室65个,标本室20个,图书馆藏书18万册,设有网络图书室,还有供开展教学、生产和科研活动的实验实习基地,保证产、学、研一体化地顺利实施。学院设有7个系:生物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资源环境系、畜牧兽医系、水产系、农学系、共设31个专业,学制三年。学院的学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以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录取及录取原则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二、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三、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四、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入学新生可重新选择专业的条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习成绩优秀者,可重新自主选择专业。七、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与大连港务专修学院实施“2+1”培养模式,前两年在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习,按我院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第三年在大连港务专修学院学习,按大连港务专修学院的收费标准(学费7800元/年、宿费1200元/年)收取费用。毕业颁发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第四章招生专业体检要求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无残疾。第五章招生专业语种要求第八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和软件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制,均招英语、俄语、日语考生。第六章其它第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十条、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情况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800~1200元/生、年)。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录取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第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抵触,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条、有关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网址:E-mail:hljswkj@sina.com电话:0451-56861110451-56860222传真:0451-56860000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时代大街2号邮编:150025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56860111、56860222E-mail:hljswkj@sina.com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培养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开发、绿色农业、园林园艺、畜牧兽医、经济管理等方面专门人才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创建于1948年,办学历史悠久,治学严谨,办学特色鲜明,专业优势突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学院坐落在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风景秀丽的松花江畔大学城内,全新的设计理念,全新的建筑,一流的教学服务设施,崭新的现代化的花园式校园,为广大师生提供幽雅适宜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在校生6300人。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专职教师283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92人,双师型教师112人。学院现有实验室98个,标本室20个,图书馆藏书36万册,设有网络图书室,还有供开展教学、生产和科研活动的实验实习基地,保证产、学、研一体化的顺利实施。  学院设有7个系2个部:生物工程系、水产系、农学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资源环境系、基础部、体育部,共设34个专业,学制三年。学院的学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有机会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一、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二、院校志愿级差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三、专业志愿级差  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  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四章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无残疾。  第五章招生专业语种要求  第八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制,均招英语、俄语、日语考生。  第六章其它  第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情况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1200元/生、年)。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录取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  第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抵触,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有关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wkj.net  E-mail:hljswkj@sina.com  电话:0451-568601110451-56860222  传真:0451-56860555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时代大街2号  邮编:150025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青年文明号。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连续三年评为省教育厅基本建设和学生管理先进单位。  学院坐落在哈尔滨松花江畔大学城内,学院总占地面积2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77万平方米,在校生七千余人。学院图书馆藏书56万册,有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9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11个校外实训基地,多媒体教室150个,语音教室6个,学生公寓、饮食中心设施完备,可为广大莘莘学子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  学院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一所集生物工程、水产养殖、畜牧兽医、农业种植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生物制药系、食品生物系、畜牧兽医系、农学系、水产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资源环境系共8个系和基础部、体育部。共开设34个专业,其中水产养殖技术、生物制药技术2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299人,教授22人,副教授98人,“双师素质”教师186人。有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委级、院级学术带头人35名。研究生以上学历占专职教师比例居全省高职院校首位。近年来,学院承担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42项,获得教育科研和应用技术成果97项;9门省级精品课程;编审高职高专教材109部。“水产养殖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学院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47号)站,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基地,水产科普基地。先后与省内外数十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保证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进程顺利实施,为学生提高专业技能、拓宽就业岗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毕业生的就业网络,多数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模式,学生在毕业后可直接到用人单位工作。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3%以上,居全省高职高专前列。学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毕业享受应届本科生的一切待遇。  学院的办学目标明确,发展迅速,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学院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校园绿化先进单位”、“黑龙江省物业管理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  如今,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学院的办学理念,坚持态度、知识、技能并重的育人原则,为办社会需要、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努力前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一、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二、院校志愿级差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三、专业志愿级差  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  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四章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五章招生专业语种要求  第八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制,均招英语、俄语、日语考生。  第六章其它  第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情况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1200元/生、年)。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录取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  第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抵触,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有关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wkj.net  E-mail:hljswkj@sina.com  电话:0451-568601110451-56860222  传真:0451-56860555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时代大街2号  邮编:150025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始创于1948年,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职业教育经验。  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在校生7100余人,总占地面积105.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6万册,多媒体教学设备覆盖全部184间教室。有校内实验实训室91个、能满足现有专业需要的校外实训基地152个。有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教实训基地、1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项资金支持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47号)站,具有60个高、中、初级职业(工种)的鉴定资格。学院是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基地、黑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  学院设有生物制药系、食品生物系、畜牧兽医系、农学系、水产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环境工程系共8个系。35个专业,其中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1人,教授23人,副教授128人,“双师素质”教师225人,其中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省级、委级、院级学术带头人3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为54.2%,位居全省47所高职院校第一。  1个“鱼类养殖技术”国家级教学团队,为全国水产高职高专院校唯一国家级教学团队,有“水产养殖专业”、“兽医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排名第二;1门《池塘养鱼》国家级精品课,12门省级精品课程,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三;获得教育科研和应用技术成果奖97项,1项黑龙江省高职高专应用技术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黑龙江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处全省高职高专院校领先水平。  学院坚持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全力推行“厂中校”校企合作模式,师生走进企业顶岗实习,引进企业专家来校授课,实现了校企共同发展。目前,已与72家企业实施了“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连续3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和“专升本”录取率均在90%以上。  学院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实践学期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实现了“办什么专业市场说了算”、“开什么课程企业说了算”、“选什么课程学生说了算”,使学院的教育教学更加贴近社会、贴近企业、贴近生产实践。  学院严谨的治学和优良的校风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学院还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高校校园绿化先进单位等。  如今,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以科学的办学理念为引领,坚持态度、知识、技能并重的育人原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为办社会需要、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阳光招生、公平竞争、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一、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二、院校志愿级差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三、专业志愿级差  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  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四章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五章招生专业语种要求  第八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制,均招英语、俄语、日语考生。  第六章其它  第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情况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1100元/生、年)。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录取结果可通过网上查询。  第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有关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wkj.net  E-mail:hljswkj@sina.com  电话:0451-568601110451-56860222????0451-56860555  传真:0451-56860111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时代大街2号  邮编:150025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黑龙江省首批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学校。  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为55.38%,位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一。  1个“鱼类养殖技术”国家级教学团队,为全国水产高职高专院校唯一国家级教学团队,有“水产养殖专业”、“兽医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1门《池塘养鱼》国家级精品课,12门省级精品课,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  学院始创于1948年,坐落在哈尔滨市,在校生7100余人,总占地面积105.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6万册,多媒体教学设备覆盖全部教室。有校内实验实训室91个、校外实训基地152个。有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教实训基地、1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项资金支持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47号)站,具有60个高、中、初级职业(工种)的鉴定资格。学院是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基地、黑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  学院设有农学系、生物制药系、水产系、食品生物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共8个系。42个专业,其中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6个专业为黑龙江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28人,“双  师素质”教师225人,有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省级、委级、院级学术带头人35人。获得教育科研和应用技术成果奖97项,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高职高专应用技术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黑龙江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处全省高职高专院校领先水平。  学院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实践学期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实现了“办什么专业市场说了算”、“开什么课程企业说了算”、“选什么课程学生说了算”,使学院的教育教学更加贴近社会、贴近企业、贴近生产实践。  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师生走进企业顶岗实习,引进企业专家来校授课,实现校企共同发展。目前已与70余家企业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1/3以上在校生实现订单培养,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到订单企业工作。连续5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如今,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以科学的办学理念为引领,坚持态度、知识、技能并重的育人原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为办社会需要、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阳光招生、公平竞争、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一、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二、院校志愿级差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三、专业志愿级差  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  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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