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按平行志愿投档后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院将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营养与工艺专业。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名依次录取。 6、我院学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校址、邮政编码: 新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231100 老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230041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联系电话:0551-5551115、5684886、5658119 九、网址:http://www.ahbvc.cn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 3、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按平行志愿投档后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院将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名依次录取。 7、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凭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2)新生报到后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即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 3、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按平行志愿投档后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专业投档采取“专业清”的方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名依次录取,文理兼收。 7、航空服务专业列入提前专科批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8、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9、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凭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2)新生报到后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即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五、校址、邮政编码: 新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231100 老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230041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ahbvc.cn 联系电话:0551-655511150551-655071880551-65684886 九、其它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是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650亩,现有专兼任教师38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65人,“双师型”的教师175余人,在校生1万余人。学院201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先后获得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2009年7月,在安徽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7个委厅联合组织的名优品牌评选中,学院被评为十大重点推广品牌。被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2010年度中国商科教育综合竞争力50强职业院校第一名,全国校企合作优秀院校。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设立奖学金;校企合作企业设有企业奖学金。 3.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4.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含分校及办学点)、邮政编码: 新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231100 老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23004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3、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按平行志愿投档后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专业投档采取“专业清”的方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者不能报考我院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和艺术类专业。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名依次录取,文理兼收。 六、颁发证书 1、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ahbvc.cn 联系电话:0551-655511150551-655071880551-65684886首页1[2]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