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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学费_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住宿费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学费_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住宿费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校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录取规则: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四、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一般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录取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按照所属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标准进行。  五、学费收取标准:2009年学院招收的三年制高职专科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书信、电话或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邮编:230001  电话:0551-4655938、4652918、3876277(丹霞路校区)  网址:http://www.artah.cn  E-mail:ahyxcxf25@sina.com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院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层次:高职校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录取规则: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二、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四、2010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按普通类招生(文、理兼招),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其他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一般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录取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按照所属省规定的专业录取标准进行。五、学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校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录取规则: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2012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按普通类招生(文、理兼招),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其他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一般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录取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按照所属省规定的专业录取标准进行。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学院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五、录取原则及其要求  1.录取原则:考生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文化成绩达到省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3.我院新生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六、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颁发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七、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电话:0551—64655938、64652918、64652401、63876277  学院网址:www.arta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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