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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层次:三年制专科(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简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7月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评议,成为全国第三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福建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学校有洛江、清源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90.18亩,建筑面积203797.76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总面积41886.21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55.26万元,馆藏图书总量48.7万册。拥有6所附属医院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教学实习医院、实习药企共189家。现有教职员工422人,专任教师291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9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2名。“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总数90%。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招收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五、招收男女比例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之前,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除了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又由于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考虑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七、录取原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2、没有实行专业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院校志愿优先。院校志愿一致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  3、常规录取批次完成后,如计划尚未完成,剩余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在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考生专业意向调整到相关专业进行录取。  八、考生须知事项  本年度新开设预防医学专业,属医药卫生大类下卫生管理类专业。依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高职专科层次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报考助理公共卫生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九、学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一般专业(医药营销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一、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六公开”和“六不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系电话:0595-221366882213668022136682(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学校网址:http://www.qzygz.com  联系邮箱:2398948397@qq.com  邮政编码:362100  考生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录取结果可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高招网上数字服务大厅(http://www.eeafj.cn/sygkgzyy/)查询。我校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层次:三年制专科(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简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院校。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第三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福建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 2016年被确立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培育单位。  学校有洛江、清源、北门街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90.18亩,建筑面积203797.26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总面积41886.21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28.76万元,馆藏图书总量50.3万册。拥有6所附属医院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教学实习医院、实习药企共190家。现有教职员工466人,专任教师31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0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2名。“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总数90%。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招收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五、招收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之前,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除了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又由于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考虑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七、录取原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2、没有实行专业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院校志愿优先。院校志愿一致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  3、常规录取批次完成后,如计划尚未完成,剩余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在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考生专业意向调整到相关专业进行录取。  八、学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一般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药品质量于安全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六公开”和“六不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系电话:0595-221366882278339522136682(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学校网址:http://www.qzygz.com  联系邮箱:2398948397@qq.com  邮政编码:362100  考生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录取结果可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高招网上数字服务大厅(http://www.eeafj.cn/sygkgzyy/)查询。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著名的侨乡、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泉州。她的前身是惠世高级护校,1934年5月由英国教会驻泉代表贾丽德主持创办,1952年12月与晋江医士学校合并组建晋江医士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为泉州大学医学院;1960年调整为泉州医学专科学校;1963年改为晋江地区卫生学校;1986年随地改市又更名为泉州卫生学校。199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我省首批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0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医学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接受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成绩名列全省前茅,获优秀等级。学校是我省“高职服务海西改革与建设工程”九大课题中护理业课题组组长单位,是福建省医药护理职业教育集团龙头单位;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被评为省级高职精品专业;《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诊断学》、《儿科学》、《预防医学》等6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实训基地被评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新型校院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高职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学校是福建省护理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福建省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分中心、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分中心、福建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先后荣获福建省第八、九、十届文明学校、泉州市第七、八届文明学校、泉州市园林式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280人,专任教师201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8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0.79%,“双师”教师占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师总数的73.08%。学校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社科公共部、基础医学部、成人教育部、实验中心和科研信息中心等8个教学系、部、中心。设置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卫生)、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临床医学(麻醉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护理(英语护理)、中西医结合护理、助产、药学、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等17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3905人。成人教育设置护理、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5个专业,在学函授学生1092人。  办学七十五年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9000多名大、中专技能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毕业生遍布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许多毕业生旅居港澳台、东南亚,不少人已成为所在单位的医疗骨干和管理骨干,为福建省和本区域社会经济与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科研优校”的办学理念,强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面向基层、面向社会,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服务好”的高等应用性、技能型医学类人才。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教职医护员工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敬业奉献,形成了“精诚惠世”的校训和“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与时俱进,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明显增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院校类型:医药类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所在地:福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历层次:专科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办电话:0595-22136688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电子邮箱:22136688@163.com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qzygz.com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_电话_分数线_专业_地址_招生网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_电话_分数线_专业_地址_招生网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著名的侨乡、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泉州。她的前身是惠世高级护校,1934年5月由英国教会驻泉代表贾丽德主持创办,1952年12月与晋江医士学校合并组建晋江医士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为泉州大学医学院;1960年调整为泉州医学专科学校;1963年改为晋江地区卫生学校;1986年随地改市又更名为泉州卫生学校。199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我省首批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0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医学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接受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成绩名列全省前茅,获优秀等级。学校是我省“高职服务海西改革与建设工程”九大课题中护理业课题组组长单位,是福建省医药护理职业教育集团龙头单位;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被评为省级高职精品专业;《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诊断学》、《儿科学》、《预防医学》等6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实训基地被评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新型校院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高职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建省护理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福建省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分中心、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分中心、福建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先后荣获福建省第八、九、十届文明学校、泉州市第七、八届文明学校、泉州市园林式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280人,专任教师201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8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0.79%,“双师”教师占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师总数的73.08%。学校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社科公共部、基础医学部、成人教育部、实验中心和科研信息中心等8个教学系、部、中心。设置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卫生)、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临床医学(麻醉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护理(英语护理)、中西医结合护理、助产、药学、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等17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3905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设置护理、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5个专业,在学函授学生1092人。办学七十五年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9000多名大、中专技能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毕业生遍布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许多毕业生旅居港澳台、东南亚,不少人已成为所在单位的医疗骨干和管理骨干,为福建省和本区域社会经济与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科研优校”的办学理念,强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面向基层、面向社会,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服务好”的高等应用性、技能型医学类人才。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教职医护员工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敬业奉献,形成了“精诚惠世”的校训和“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与时俱进,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明显增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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