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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学费_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住宿费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学费_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我院收费标准如下:学费:7200元/学年;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学年年末结算,多还少补。退学费:中途辍学考生可根据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申请退还相应学费。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二○一○年招生简章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福建省文化厅主管,福建省专门培养从事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社会文化等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具有大中专学历教育的省级公立高等艺术院校,在全省各地设有十五所分校。学院原为福建艺术学校,2005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11月,我院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并给予高度评价。  学院新校区位于福州市闽侯城关甘蔗新区,毗邻昙石山博物馆、闽江河畔,人文荟萃,环境幽雅,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地。新校区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已全面投入使用。  学院目前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社会文化系等四个专业系。学制设有三年制大专。  学院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以市场需求选择和调整专业、改革课程结构,形成了严格技能训练、注重实践教学、“宽基础、强技能、活方向”的办学风格;积极探索适应艺术教育发展规律、顺应新时期社会变革的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开拓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的艺术人才。近年来,培养的大专学生均能娴熟掌握一至两门专业技能,从业素质好,就业率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学院专业师资力量强,教师主要来自全国重点高等艺术院校优秀毕业生以及省级专业艺术团体业务骨干。建校以来共培养了五千多名专业艺术人才,其中500多人次在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有的还在国际艺术大赛中获得优异的名次,为繁荣我国文化艺术事业起到重要作用。我院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被评选为“省级精品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被评选为省级教学团队;《色彩》、《视唱练耳》、《福建民间舞》、《舞蹈艺术实践》、《木管》、《声乐表演》、《中国古典舞》等7门课程,被评选为“省级精品课程”。  今年学院院本部拟计划向社会招收《音乐》、《音乐表演1(声乐、器乐方向)》、《音乐表演2(文化事业管理方向)》、《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表演艺术1(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表演艺术2(茶文化方向)》、《茶文化》等大中专各类专业学生共520人(确切指标以省教育厅批准数为准)。其中,《表演艺术2(茶文化方向)》和《茶文化》专业为我院今年新开办专业。  一、院本部招收专业、学制及名额专业名称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章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章程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15年三年制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全称、类型、办学地点1、学院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3、层次:专科4、学院地址:福建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第二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成立由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高职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与就业处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第三条招生专业、计划2015年我院专科高职招生计划均文理科兼收,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我院2015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简章。(一)福建省招生专业:专业名称学制备注音乐表演三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为准。舞蹈表演三艺术设计三舞台艺术设计三美术三茶文化三主持与播音三文化事业管理三服装设计三(二)面向外省招生面向:专业名称学制招生省份备注音乐表演三面向湖南、河南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个省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公布的为准。舞蹈表演三面向湖南、江西省招生艺术设计三面向湖南、江西省招生舞台艺术设计三面向江西省招生美术三面向江西、河南、山东省招生茶文化三面向湖南、江西、安徽、广西省招生文化事业管理三面向湖南、安徽、河南省招生服装设计三面向湖南、江西、河南、安徽、山东省招生  第四条录取原则  1、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我院承认我省高职有关加分政策。  5、福建省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分成绩,按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省外招生录取原则参照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广西、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第五条学生待遇  高职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六条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我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学年年末结算,多还少补。  退学费:中途辍学考生可根据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申请退还相应学费。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268198(传真)  投诉电话:0591-38268016  学院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  3、层次:专科  4、学院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第二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高职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专业、计划  2016年我院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文理科兼收,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我院2016年高职招生简章。  (一)面向省内招生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文件下达为准。):专业名称学制音乐表演三舞蹈表演三艺术设计三美术三茶艺与茶叶营销三播音与主持三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三服装与服饰设计三  (二)面向省外招生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公布为准):专业名称学制招生省份音乐表演三面向湖南、河南省招生舞蹈表演三面向湖南、江西省招生艺术设计三面向湖南、江西省招生美术三面向江西、河南、山东省招生茶艺与茶叶营销三面向湖南、江西、安徽、广西省招生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三面向湖南、安徽、河南省招生服装与服饰设计三面向湖南、江西、河南、安徽、山东省招生  第四条录取原则  1、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福建省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分成绩,按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省外招生录取原则参照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广西、山东等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第五条学生待遇  高职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六条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我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学年年末结算,多还少补。  退学费:中途辍学考生可根据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申请退还相应学费。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268198(传真)  申诉电话:0591-38268188  纪检电话:0591-38268016  学院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4月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福建省文化厅主管、福建省惟一一所专门培养从事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具有大中专学历教育的省级公立高等艺术院校,并在全省各地设有十五个分校(班)。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前身为福建艺术专科学校,始创于1958年7月,1960年,经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前身)批准,升格为本科学历教育的福建艺术学院;1962年,因全国性暂时困难,先后被调整为福建艺术学校、福建戏曲学校;文革期间停办;1974年复办福建艺术学校;2005年5月31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设置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社会文化系、戏剧系等五个专业系,开设了三年制和五年制大专层次的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演奏、南音方向)、艺术设计、舞蹈表演、文化事业管理、表演艺术(主持与播音艺术、木偶表演方向)和戏曲表演等六大专业;学院设有中专部,开设三年制和六年制中专层次的音乐、舞蹈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戏曲表演、茶文化艺术、模特表演、杂技表演、木偶表演、木偶制作、南音、曲艺等十多个艺术类专业;学院还承办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和各种艺术类职业培训,形成大中专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有自身特色的多层次艺术教育体系。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实验艺术团是学院组织开展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及演出实践活动,为学院师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艺术才华的平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是由文化部批准的全国首批艺术考级机构之一。  学院新校区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城关甘蔗镇新区,毗邻昙石山博物馆,人文荟萃,环境幽雅,交通便捷,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地。学院的师资力量雄厚,管理严格,教风严谨,学风优良,校舍、设备、管理、后勤等设施均属一流。建校以来培育的五千多名专业艺术人才秉承“德艺双馨”的优良学风,活跃在省内外现代化建设岗位上。其中500多人次在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及在国际艺术大赛中获得优异的名次,为繁荣福建省文化艺术事业起到重要作用。现活跃在省内外文艺界的许多知名人士是我院历届毕业生,如: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校长、我国著名的钢琴演奏家杨鸣教授;上海音乐学院国际弦乐中心主任、我国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何弦教授;我省书法家协会主席陈奋武;原省美协主席、著名画家陈玉峰;戏曲梅花奖获得者曾静萍、李敏、陈洪翔、周虹等。  学院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以市场需求选择和调整专业、改革课程结构,形成了严格技能训练、注重实践教学、“宽基础、强技能、活方向”的办学风格;积极探索适应艺术教育发展规律、顺应新时期社会变革的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开拓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的艺术人才。近年来,培养的大专学生均能娴熟掌握一至两门专业技能,并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与发展潜力,从业素质好,就业率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学院根据艺术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已规划出新的战略宏图,在未来的岁月里,将奏响更加辉煌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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