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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理工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物理学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南理工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物理学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物理学基础和相关应用领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应用物理学科、交叉学科以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从事研究、教学、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以及管理工作的人才。本专业部分毕业生适合在相关学科领域进一步深造。  主要课程: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电动力学、量子力学、电工电子学、激光应用技术、光电信息技术、传感器技术、太阳能技术、制冷技术、红外技术、微波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与物理学相关的(如激光、光电信息和传感器等相关领域)研究、开发、培训、技术、营销和管理等工作。

  • 河南理工大学煤层瓦斯技术获国家科技奖

    河南理工大学煤层瓦斯技术获国家科技奖2月14日,从河南理工大学获悉,在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河南理工大学能源学院教授孙玉宁、讲师王永龙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煤层瓦斯安全高效抽采关键技术体系及工程应用”研究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据介绍,该研究成果涵盖了多项发明,是瓦斯抽采和灾害防治领域的重大技术集成创新,揭示了提升瓦斯抽采效率和安全度的科学内涵,为攻克松软煤层安全高效抽采这一世界难题提供了基础理论、技术体系和工程示范,对煤矿瓦斯抽采工程实践从理论、技术和方法上带来了观念上的突破,形成了瓦斯抽采“钻—护—封(堵)—联”一体化关键技术体系,实现了示范及应用煤矿的井下瓦斯安全高效抽采,有力地保障了矿井安全生产,推动了煤炭工业灾害防治的科技进步。据了解,孙玉宁是河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省优秀专家,主要从事突出煤层钻进技术及钻具、瓦斯抽采封孔技术及封孔器材、瓦斯抽采参数自动优化系统等研究。

  • 河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河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河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英文译名: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第三条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占地面积3300亩,建筑面积近90万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第四条学校具有近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理、工、管、文、法、经、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的骨干本科高校,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第六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大力发展本科教育,强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快发展留学生教育。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介入学校招生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考生、工作人员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和落实学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执行,详见本校《招生简章》或有关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四章录取规则及要求第十三条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相同志愿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第十四条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⑴具有文体、艺术特长的考生;⑵外语、数学成绩较好的考生;⑶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的语种以日语为主;为了更好地组织教学,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对于优秀考生,也可招收日语、俄语语种。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第十七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八条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要求加试徒手画。第十九条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东、湖北省使用学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二十条社会体育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第五章学费标准第二十二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教育厅、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参考学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计划目录》上公布的学费标准。第六章学历证书第二十三条河南理工大学具有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河南理工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相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2006年河南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六条煤炭类单独招生、国防生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联系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邮政编码:454010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招生办电子邮箱:zhaosb@hp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391-39872263987227

  • 河南理工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河南理工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英文译名: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学校代码10460。  第五条河南理工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具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管、文、法、经、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的骨干本科高校,是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第七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第八条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占地面积3300亩,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考生、工作人员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和落实学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本校《招生简章》或有关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三条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⑴具有文体、艺术特长的考生;⑵外语、数学成绩较好的考生;⑶参加文化课和科技竞赛获奖,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的语种以日语为主;为了更好地组织教学,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若成绩优秀,也可招收日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第十七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要求加试徒手画。  第十九条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东省、湖北省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和专业方向,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乐理、视唱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社会体育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教育厅、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上公布的学费标准。  第七章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河南理工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2007年河南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煤炭类单独招生、国防生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联系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邮政编码:454010  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办电子邮箱:zhaosb@h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91-39872263987227

  • 河南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河南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河南理工大学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近百年的办学历史,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管、文、法、经、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省重点建设的骨干本科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与省会郑州毗邻,交通便利。学校占地3300亩,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是莘莘学子向往的高级人才培养的摇篮。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本校《招生简章》或有关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录取时,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3.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⑴具有文体、艺术特长的考生;⑵外语、数学成绩较好的考生;⑶参加文化课和科技竞赛获奖,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5.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的语种以日语为主;为了更好地组织教学,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若成绩优秀,也可招收日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6.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要求加试徒手画。  8.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东省、湖北省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9.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西省、山东省、湖南省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文理科统一排序),并参考视唱、乐理、听音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0.社会体育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11.煤炭类单独招生、国防生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审定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上公布的学费标准。  学历证书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河南理工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奖助措施  1.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外,设有⑴优秀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录取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考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入学注册后给予一次性学费奖励,奖金额1000~10000元。①高考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份的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②有一定的体育特长,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的考生(不含特招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专业)⑵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30%,奖金额500~3000元/生/年;⑶特种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大爱奖学金等;⑷单项奖:学习优秀奖、学科竞赛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等;⑸先进个人奖;⑹先进集体奖;⑺其他奖励。  2.学校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顺利完成学业。  校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91-398722639860003986111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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