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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东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陇东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 陇东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陇东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陇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陇东学院普通本科、专科、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陇东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院校招生、招办监督”的模式,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陇东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738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以本科教学为主的教学应用型大学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陇东学院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陇东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陇东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陇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陇东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均承认全省专业联考成绩。  2、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在录取时对高考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如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对语文、英语成绩有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经济学专业对数学成绩有要求。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在各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权力。  第二十三条收费  学费:1、文科专业3800元/生·年,理科专业4000元/生·年,工科专业4400元/生·年,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65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生·年,护理学、护理(专科)、助产(专科)专业4500元/生·年;2、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年。以上标准若有变化,以省发改委文件通知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和其它代收费执行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或学校新的规章制度不一致,则按国家或上级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陇东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兰州路45号  邮编:745000  电话:(0934)8658679,8652820  传真:(0934)8658679,8652820  Email:gaopol@yahoo.com.cn  网址:http://www.ldxy.edu.cn

  • 陇东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陇东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陇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陇东学院普通本科、专科、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陇东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院校招生、招办监督”的模式,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陇东学院,英文校名“LongdongUniversity”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738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以本科教学为主的教学应用型大学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陇东学院  第十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陇东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陇东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录取时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  第十五条陇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陇东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数学、综合、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我校专业志愿无分数极差。  第十九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录取按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2、山西、广西、福建、云南、山东、江西和黑龙江美术、音乐类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3、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在录取时对高考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如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对语文、英语成绩有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经济学专业对数学成绩有要求。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在各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权力。  第二十三条收费  学费:1、文科专业3800元/生·年,理科专业4000元/生·年,工科专业4400元/生·年,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65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生·年,护理学专业4600元/生·年,护理(专科)、助产(专科)专业4500元/生·年;2、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年。以上标准若有变化,以省发改委文件通知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和其它代收费执行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或学校新的规章制度不一致,则按国家或上级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陇东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邮编:745000  电话:(0934)8658679,8652820  传真:(0934)8658679,8652820  Email:gaopol@yahoo.com.cn  网址:http://www.ldxy.edu.cn

  • 陇东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陇东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陇东学院的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庆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和庆阳地区农业学校整体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陇东学院。2012年庆阳卫校整体并入。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现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馆藏图书149万册(其中电子图书52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71人。教职工1073人,其中专任教师79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2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98人。  学校设文学、历史与地理、外国语、教育、政法、经济管理、数学与统计、生命科学与技术、农林科技、音乐、美术、体育、电气工程、化学化工、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能源工程、机械工程、岐伯医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生。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理科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18门省级精品课程。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与庆阳市共建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了2个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等17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加入了《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先后派出学生到美国、白俄罗斯、乌克兰、罗马尼亚、波兰等国留学。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兰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院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每年选送优秀学生到兰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 陇东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陇东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陇东学院院校类型:师范类陇东学院所在地:甘肃陇东学院学历层次:本科陇东学院招办电话:0934-8652820;8658679陇东学院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兰州路45号陇东学院电子邮箱:8620919@qq.com陇东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ld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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