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物流管理2014491----文科三批财务管理2014491----文科三批市场营销2014490----文科三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4488----文科三批物流管理2014491----文科三批财务管理2014491----文科三批市场营销2014490----文科三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4488----文科三批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校部标代码:12362。 第三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开发区汉施路1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 第五条毕业文凭及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均可上网查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招生工作监督。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政策咨询、录取和日常性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不设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本科专业学费一般为10000元~13000元/年.人(艺术专业15000元/年.人);专科专业学费一般为7500元/年.人(艺术专业10000元/年.人)。四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人。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将复查入学资格。对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本科学制四年。修满专业教学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专科学制三年。修满专业教学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7-89649818,89649828 传真电话:027-89649819 邮政编码:430415 电子邮件:whswzbb@126.com 招办网址:http://www.whsw.cn:8080/004/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校部标代码:12362。 第三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开发区汉施路1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政策咨询、录取和日常性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 第十五条不设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本科专业学费一般为10000元~13000元/年.人(艺术专业15000元/年.人);专科专业学费一般为7500元/年.人(艺术专业10000元/年.人)。四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人。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将复查入学资格。对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科学制四年。修满专业教学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专科学制三年。修满专业教学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7-8964981889649828 传真电话:027-8964981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 邮政编码:430415 电子邮件:whswzbb@126.com 招办网址:http://zsjyc.whsw.cn
201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校部标代码:12362。 第三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政策咨询、录取和日常性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 第十五条不设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本科专业学费一般为10000元~13000元/年.人(艺术专业15000元/年.人);专科专业学费一般为7500元/年.人(艺术专业10000元/年.人)。四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物价部门已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将复查入学资格。对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科学制四年。修满专业人才培养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专科学制三年。修满专业人才培养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7-8964981889649828 传真电话:027-8964981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 邮政编码:430415 电子邮件:whswzbb@126.com 招办网址:http://zsjyc.whsw.cn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校部标代码:12362。 第三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政策咨询、录取和日常性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 第十五条不设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本科专业学费一般为10000元~13000元/年·人(艺术专业15000元/年·人);专科专业学费一般为7500元/年·人(艺术专业10000元/年·人)。四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物价部门已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将复查入学资格。对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科学制四年。修满专业人才培养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专科学制三年。修满专业人才培养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7-8964981889649828 传真电话:027-8964981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 邮政编码:430415 电子邮件:whswzbb@126.com 招办网址:http://zsw.whs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