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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码:10345 浙江省代码:0004    三、校 址:     校 本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文二路125号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六)专业录取规则:     1. 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内蒙古除外)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翻译专业不低于120分,对外汉语专业不低于110分,日语专业不低于10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不低于60分;     数学单科成绩要求:金融学专业不低于115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3. 初阳学院英语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37分或理科重点线5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达130分且第1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文科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33分且英语单科成绩达120分且第1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理科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重点线4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达120分且第1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4.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23分或理科重点线36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1专业志愿(初阳学院文科、理科、英语试验班除外),入学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任选专业。     5.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16分或理科重点线27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3个专业志愿中的1个(初阳学院文科、理科、英语试验班及填报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含单科)的专业志愿除外)。     6.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1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者,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翻译、对外汉语专业;语文单科成绩≥12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二、三等奖及以上的进档考生,第1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相对应的专业,可优先录取。     7. 学校在浙江省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录取征求志愿高分考生,具体计划数和录取条件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8. 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统考(编导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类专业: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江苏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40%+省考专业分×7.5×30%(山东省的专业分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9.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0.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有艺术或体育特长、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1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12.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新生奖学金:(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排名均为重点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20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15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8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的进档考生,减免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的进档考生,减免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九、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年制学费标准:师范类本科专业4000元/年,非师范类本科专业44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6000元/年。    十、学校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 编:321004     2.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传 真:0579-82282335     4.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十一、其 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分享到:新浪微博搜狐微博腾讯微博网易微博人人网

  • 浙江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

        拥有实验室44个,其中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实验室总面积11.9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52亿元。     

  • 浙江师范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我校学生公寓有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等多个档次的学生宿舍。四人间寝室配置有单人铁床、单人多用柜、小方凳、电视机等,有预留的电脑网络接口和电话机接口。铁床上附有箱架。有独立的卫生间或单元内卫生间。卫生间内有淋浴、盥洗等设施。六人间单元内设有卫生间。八人间配备有公共的卫生间和盥洗室。          公寓实行垃圾袋装化。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定期为寝室提供垃圾袋。每幢宿舍楼配备了楼长、清卫工,并为学生提供小五金工具、针线包等的出借服务。每个公寓小区配备了门卫和值班员,实行24小时巡逻。公寓实行统一熄灯管理制度。公寓用水用电实行计量,每生每月的额度为3吨水、3度电,超出部分按有关规定与标准收费。公寓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等。          食堂:学校共有三个学生食堂:初阳食堂、杏园食堂、桃源食堂,自东向西分布在学生生活区内。三个食堂均为近年新建,硬件设施全省领先。每个食堂都设有多个餐厅,能容纳8000人就餐。餐厅配备空调,环境优美,音乐缭绕,风格各异。就餐、打开水、洗澡均使用金龙卡电脑消费系统,打卡结算,简便快捷。餐厅实行超市自选式售菜,菜肴花色品种丰富,有低中高不同档次菜价,学生可根据爱好自由选择。就餐无须携带碗筷。食堂配备自动洗碗机和餐具消毒系统,卫生安全。          学生食堂均由学校后勤集团负责经营,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各食堂正在进行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杏园食堂2001年曾举办华东高校伙食研讨会,具有“华东第一厅”美誉。          

  • 浙江师范大学就业状况

        我校毕业生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熟练的技能、踏实的作风、较强的创新能力赢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在社会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指导全程化、服务主动化、力量全员化、手段信息化”,创造一切可以创造的条件为毕业生服务,毕业生就业率每年稳中有升,居全省高校前列,200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3%以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01年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1994-2000年)先进集体,2005年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校本部坐落于金华北郊景色怡人的芙蓉峰下,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相毗邻,校内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是求知成才的好处所。 浙江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早在1979年就曾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但发展道路曲折。自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以来,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育获得较大的发展。1998年浙江师范大学被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目前,可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思政、语文、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生物、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18个学科、方向招收在职中小学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2003年被批准为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行自主招生单位之一。1999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浙江师范大学有权授予具有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2003年被批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单位。2004年被批准为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2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浙江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 浙江师范大学于 1996年成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随着研究生规模的扩大,1998年成立研究生部,2003年改为研究生学院。2009年,浙江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学院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是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学院现有在学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5020余人。 浙江师范大学非常重视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从新生入学时抓起,针对不同年级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程化的职业指导和培训。同时, 浙江师范大学设有专门的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和指导,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和拓展大学生实习基地。由于浙江师范大学注重抓教学质量,注重大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以及地处浙江的地域优势,因此浙江师范大学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和竞争力。近几年浙江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就业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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