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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建筑学院--学校简介

    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镶嵌着一颗璀璨的明珠,这就是培养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的摇篮——长春建筑学院。 学院前身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是2000年6月由吉林省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合作创办,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综合评估,正式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与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相毗邻,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93公顷,集中教学区占地62公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学院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基础教学部等8个教学单位,另设有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和评估办公室,分别承担高等教育研究和学院评建工作,并兼有管理职能。      学院共设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艺术设计、园林、交通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景观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27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新增信息安全、通信工程、景观学、广告学4个本科专业。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在校生8700多人。     学院吸纳众多知名学者和教育专家。采用新机制组建成了一支以名师为核心、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08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197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19人,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366.5万元,馆藏纸介图书7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606台,多媒体、语音室座位数7188个;在19万平方米的长春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中,为学生提供的实习、实践基地有34个,校外实习基地88个,学生能够在此得到仿真的模拟与实践。 校园设计理念先进,以欧式建筑为主体,中西合壁,风格迥异,传递出现代化大学的气息与风范,彰显了建筑类院校的专业特色,宛如一座建筑教育“博物馆”。      校园布局构思独特,学习区与生活区均以院系为单位组团构建,不仅方便了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而且使其享受了特有文化的沐浴与熏陶,培养了学生的专业素养与文化素养。     学院坚持走内涵和特色发展之路,教研、科研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建筑设计、桥梁工程、材料力学、设计色彩、水污染控制工程等15门课程已建成省级优秀课,材料力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全院教师公开发表论文127篇,出版教材和专著40部,目前承担省级教研、科研项目27项。学生在全国、全省大学生各类竞赛中获得奖项48项。学院的《独立学院土建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群建设的创新与应用》课题获第六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材料力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优秀教学团队;学院大学生实践创业中心被授予“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称号;图书馆被评为省高校优秀单位;学院因良好的社会口碑,被新闻媒体     评为“最具有影响力的院校”;教育的力量—2010年度教育品牌榜上榜品牌;在2010年7月,学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依据,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从严培育、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推进因材施教,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育人特色”的教改思路,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途径,全面提高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经过5-10年,把学院建成以工为主,工、管、理、文、法、农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治学严谨、特色鲜明,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一流民办大学。

  • 香港大学建筑学院

    香港大学建筑学院 香港是世界金融中心,教育资源优越是内地学生求学的最佳选择,香港的大学采用全英文教学,为赴港读书的学子提供了良好的语言环境。内地的学子到达香港后,一般校方会对其进行语言培训。中西文化荟萃,教育质量严谨:香港的教育资源丰富,世界认可,在那里你不仅能体验到中西环境的差异,更能感受到香港留学顶级教育的魅力。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下香港大学最具实力的学院——建筑学院。 香港大学建筑学院下设“建筑系”及“房地产及建设系”两个系。 建筑系的学生必须修读建筑、经济、金融、工程管理和法律等核心课程。这些课程均结合了建筑系独具特色的"测量工作室"的方式,即解疑为本,以真实案例为教材,帮助学生掌握理论应用以及解决房地产和建设的实际问题。在实践中,这套理论被证明可以非常有效地培养每个学生的专业技能和领导才能。 建筑系的教师是来自经济、工程、法律、测量和规划等专业领域的学者和专业人士。他们多次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并在国际、区内和香港本地的学术和专业学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近几年,香港大学建筑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纪录一直在香港本地的同类院系中名列前茅,就业率接近100%。毕业生被世界级名校如: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等录取攻读研究生课程。 建筑学院与校友和专业团体一直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通过院内的"校友导师制度",学生可以向知名的校友请教专业知识,更有机会亲身与房地产和建筑界的成功人士接触和交流。 香港大学建筑系於1950年创立。建筑学士学位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基本建筑技术与知识,为日後继续攻读建筑学硕士学位及其他硕士课程,如城市规划、园境规划及建筑文物保护等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筑学课程包括设计、历史、理论、建造原理、视觉联系、建筑欣赏、都会设计、结构、机电服务、建筑科技及材料等。多数本科学生完成建筑学士学位後会选择继续攻读建筑学硕士学位,有认可资格的建筑师可受雇於政府及私人机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趋向在设计专业上探索不同领域的发展。 香港大学的建筑学硕士学位获得中国、香港、英国、澳洲等国家和地区承认。 房地产及建设系 测量专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的有效管理。培养学生了解专业测量师的具体工作,包括房地产估价、项目发展及推销、工程管理、成本控制及设施管理。 香港大学是香港最早且最重要的大学,也是香港学术排名最高的大学,为世界百强大学之一。之所以有这么雄厚的实力靠的并不是一两个核心专业,还有其他的专业在国际上也十分具有实力和名气,比如法律、生物工程及医学院、商学院、工程学系、社会科学院等专业。而今,香港大学已经是香港乃至亚洲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 长春建筑学院排名 2014全国排名第77位

    导读:本文讲述了2014年长春建筑学院排名情况,包含最新专业排名,在全国同类高校排名,在本省同类院校排名等。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成立于2000年6月,是经国家教育部确认,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自2000年建校以来,短短的几年间就达到了万人学院的规模,发展成绩引人注目,向世人展示了"装饰学院"的发展速度,成为全国独立学院的一面旗帜。 长春建筑学院全国排名 年份 全国排名 总分排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声誉排名 2014 77 83.02 83.61 78.78 2013 61 79.62 81.47 72.28 2012 60 73.24 78.1 53.91 长春建筑学院本省排名 长春建筑学院在吉林省排名第几?往下拉更精彩! 本省 排名 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吉林大学 9 76.03 77.15 76.37 69.97 2 东北师范大学 40 66.34 64.99 67.00 69.03 3 延边大学 134 62.62 60.58 63.79 65.91 4 长春理工大学 159 62.33 61.01 63.67 61.92 5 吉林农业大学 181 62.15 60.78 63.53 61.81 6 东北电力大学 221 61.91 60.60 63.22 61.64 7 长春中医药大学 268 61.73 60.29 63.11 61.64 8 吉林师范大学 313 61.59 60.27 63.20 60.00 9 吉林化工学院 318 61.58 60.57 62.90 60.00 10 长春工业大学 329 61.55 60.21 63.15 60.16 11 吉林财经大学 345 61.51 60.18 63.09 60.16 12 北华大学 349 61.50 60.15 63.13 60.00 13 长春师范大学 392 61.43 60.14 62.93 60.16 13 吉林建筑大学 392 61.43 60.15 62.96 60.00 15 长春大学 441 61.37 60.04 62.90 60.16 16 通化师范学院 472 61.35 60.04 62.89 60.00 17 长春工程学院 482 61.34 60.03 62.90 60.00 17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482 61.34 60.02 62.89 60.00 19 吉林工商学院 588 61.14 60.02 62.47 60.00 20 白城师范学院 617 61.13 60.00 62.46 60.00 20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617 61.13 60.00 62.46 60.00 22 吉林医药学院 683 60.03 60.03 60.03 60.00 说明:本文关于长春建筑学院排名的数据来源自中国校友会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校友会连续12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

  • 长春建筑学院怎么样

    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镶嵌着一颗璀璨的明珠,这就是培养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的摇篮——长春建筑学院。学院前身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是2000年6月由吉林省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合作创办,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综合评估,正式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长春建筑学院位于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河街155号,与国家重点院校吉林大学南校区毗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实验楼、建筑环境艺术馆、图书馆、报告厅、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房等通过空中廊桥连接,气势恢宏,浑然一体。校园环境优美,风格独特,品位高雅,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道亮丽风景。 长春建筑学院现设有土木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社会工作、英语、艺术设计等十二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2360人,专任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0人。 长春建筑学院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于社会进步、服务于经济发展与建筑行业,坚持规模、质量、效益统一,创百年学府的办学理念,突出特色教育,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个性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现在,长春建筑学院已经完成了初具规模的硬件建设;实行了专家群体治校;找准了自身办学定位;确立了符合学院发展实际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并推进了以建设好教学实验田为目标的教学改革方案;制定了学院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的 “规矩、规范、规则”;初步建成了一支适应今后学院改革、发展建设需要的教学及管理队伍;积累了一套符合学院实际的加强教学管理、坚持因材施教、抓好学风建设、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的经验。在提前完成2003年—2004年跨越式发展规划各项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在5—10年内,把我院建设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产、学、研一体化”的、特色鲜明的建筑工程类独立院校。 长春建筑学院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从严培育,突出特色,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思路,坚持“因材施教”的基本教学方法,坚持“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途径,试行“双基地”、“双证书”的教学方式,按“基础理论要精,实践能力要强,特色培养要鲜明”的教学改革规划,在对学生进行正规、系统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德育工作、强化外语教学、强化计算机技能训练、强化实践型人才的培养。经过四年的学校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较高以建筑业为主的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 长春建筑学院共设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艺术设计、园林、交通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景观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27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新增信息安全、通信工程、景观学、广告学4个本科专业。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在校生8700多人。 长春建筑学院吸纳众多知名学者和教育专家。采用新机制组建成了一支以名师为核心、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08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197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19人,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长春建筑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366.5万元,馆藏纸介图书7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606台,多媒体、语音室座位数7188个;在19万平方米的长春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中,为学生提供的实习、实践基地有34个,校外实习基地88个,学生能够在此得到仿真的模拟与实践。 校园设计理念先进,以欧式建筑为主体,中西合壁,风格迥异,传递出现代化大学的气息与风范,彰显了建筑类院校的专业特色,宛如一座建筑教育“博物馆”。 校园布局构思独特,学习区与生活区均以院系为单位组团构建,不仅方便了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而且使其享受了特有文化的沐浴与熏陶,培养了学生的专业素养与文化素养。

  • 建筑学专业排名_大学专业

    建筑学专业排名 第一档(三博全): 1.东南大学2.清华大学3.天津大学4.同济大学5.华南理工大学6.哈尔滨工业大学7.重庆大学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老八校) 国家重点学科分布: 建筑历史与理论东南大学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东南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 建筑学专业评估通过学校(截止到2008年5月)本科、硕士合格,有效期 东南大学2011.6清华大学2011.6天津大学2011.6同济大学2011.6华南理工大学2013.6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6重庆大学2013.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6 第二档(有一个博士点或三硕全): 9.华中科技大学10.浙江大学11.湖南大学12.南京大学13.大连理工大学1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5.西南交通大学16.沈阳建筑大学17.深圳大学18.昆明理工大学19.山东建筑大学20.武汉大学21.中南大学22.厦门大学 三学科有博士点的学校:除老八校外.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大学 有建筑学硕士授予权的学校(共17所):除老八校外.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侨大学、(南京大学?) (新八校是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 建筑学专业评估通过学校(截止到2008年5月)本科、硕士合格,有效期 浙江大学2011.6华中科技大学2014.5湖南大学2015.5大连理工大学2015.5南京大学.本科未续接/硕士2011.5 沈阳建筑大学2011.5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2.5西南交通大学2012.5华侨大学2012.5合肥工业大学2015.5以及厦门大学2011.5武汉大学2012.5 第三档(二硕): 23.合肥工业大学24.华侨大学25.武汉理工大学26.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7.南京工业大学28.青岛理工大29.太原理工大学30.长安大学31.四川大学32.山东大学 除拥有建筑学硕士授予权的学校外,拥有建筑学学士授予权的学校(共30所):深圳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厦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郑州大学、广州大学、河北工程学院 第四档(一硕): 33.上海交通大学34.北京工业大学35.郑州大学36.广州大学37.河北工程学院.等20余所 第五档:没有建筑学硕士点.而开设建筑学本科教育的大学。 建筑学专业评估通过学校(截止到2008年5月)本科合格,有效期 昆明理工大学2009.6中南大学2012.5深圳大学2012.5(新八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0.6南京工业大学2010.6青岛理工大学2010.6上海交通大学2010.6北京工业大学2010.6武汉理工大学2011.5郑州大学2011.5山东建筑大学2012.5广州大学2012.5(有硕士点);以上合计32所。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11.5西安交通大学2011.5河北工程大学2012.5北方工业大学2012.5中国矿业大学2012.5苏州科技学院2012.5目前通过评估38所。 中国高校建筑学学科权威排名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整体水平分项指标 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声誉 排名得分排名得分排名得分排名得分排名得分 清华大学190.53195.62184.57286.701100 同济大学286.89289.35279.96188.44293.74 东南大学381.2389.26376.45471.06293.74 天津大学478.28480.38470.50377.79489.57 华南理工大学571.22573.78567.97567.77578.39 重庆大学668.191063.57765.95667.64677.44 哈尔滨工业大学767.15768.04962.35765.91775.7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866.76866.98864.47865.80871.56 湖南大学965.31669.17666.06965.331160.00 浙江大学1063.58965.961062.271162.30964.93 武汉理工大学1162.181161.671161.891063.451061.52 东南大学2011.6清华大学2011.6天津大学2011.6同济大学2011.6华南理工大学2013.6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6重庆大学2013.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6 (新八校是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 9.华中科技大学10.浙江大学11.湖南大学12.南京大学13.大连理工大学1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5.西南交通大学16.沈阳建筑大学17.深圳大学18.昆明理工大学19.山东建筑大学20.武汉大学21.中南大学22.厦门大学 23.合肥工业大学24.华侨大学25.武汉理工大学26.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7.南京工业大学28.青岛理工大29.太原理工大学30.长安大学31.四川大学32.山东大学 拥有建筑学学士授予权的学校 深圳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厦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郑州大学、广州大学、河北工程学院

  • 长春建筑学院重点专业

         学院坚持走内涵和特色发展之路,教研、科研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建筑设计、桥梁工程、材料力学、设计色彩、水污染控制工程等15门课程已建成省级优秀课,材料力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目前全院教师公开发表论文127篇,主编教材和专著11部,参与编写教材29部,承担省级教研、科研项目27项。学生在全国、全省大学生各类竞赛中获得奖项47项。学院的《独立学院土建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群建设的创新与应用》课题获第六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10年“材料力学”教学团队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省优秀教学团队;学院大学生实践创业中心在2007年被吉林省教育厅授予“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称号;学院图书馆在2005年吉林省教育厅、省高校图工委组织的高等学校图书馆专项验收中被评为优秀。

  • 长春建筑学院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

  • 长春建筑学院奖励资助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学院按有关规定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长春建筑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院校志愿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      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各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必需具备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广告学、艺术类专业,有色盲、色弱者限报。      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三点:1、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内蒙古、新疆、江西等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学院。2、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3、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新疆、江西等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4、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学院2013年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如果录取时考生分数和等级相同,按照考生除物理或历史外另一门选测科目的单科分数和等级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简章

         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建筑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长春建筑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时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院校志愿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      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各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必需具备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广告学、艺术类专业,有色盲、色弱者限报。      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三点:1、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内蒙古、新疆、江西等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学院。2、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3、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新疆、江西等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4、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学院2013年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如果录取时考生分数和等级相同,按照考生除物理或历史外另一门选测科目的单科分数和等级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zhaosheng.jladi.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     联系电话:0431-89752111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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