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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阳师范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7.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生源和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8.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旅游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9.除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0.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七、学历学位  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1003、2596225、2596248  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3.邮政编码:236037  4.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  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 阜阳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7.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生源和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8.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旅游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9.除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10.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11.汉语言等专业属性为师范类,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证获取办法按安徽省教育厅最新文件执行。六、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七、学历学位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八、咨询方式1.联系电话:0558-2591003、2596225、2596248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3.邮政编码:2360374.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 阜阳师范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7.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生源和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8.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9.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0.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七、学历学位  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1003、2596225、2596248  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3.邮政编码:236037  4.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  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 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6.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翻译专业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7.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生源和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8.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9.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按照我校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执行。10.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六、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七、学历学位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八、咨询方式1.联系电话:0558—2595660259566125956632595665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3.邮政编码:2360374.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 阜阳师范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生源充足时,英语单科分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7.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8.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按照我校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执行。  9.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10.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平行分情况,我校有权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和文理科其他科目分数情况确定录取人选。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七、学历学位  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1003、2596225、2596248  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3.邮政编码:236037  4.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  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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