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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阳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阜阳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阜阳师范学院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公办,本科。合格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校有两个校区,东区校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西区校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阜阳师范学院西校区。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教学"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及教育部关于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皖招委、各招生省份相关文件要求及《阜阳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省招办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时,原则上预留一定的计划给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英语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英语等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按进档考生高考英语等相关课程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7、英语、音乐及音乐表演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9、除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时按一定男女比例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10、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收费标准:  2006年招收新生的收费标准仍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咨询方式:  1、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236041  3、联系电话:0558-2596225、2596152  4、电子邮件:zsb2@fync.edu.cn  5、网址:http://www.fync.edu.cn/zsb2

  • 阜阳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高校名称:  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校  址:  清河校区(校本部):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西湖校区(西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四、办学层次:  本科  五、办学条件及办学特色简介:  阜阳师范学院创始于1956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至今已有近三十年的本科办学历史。目前,校园占地面积近1400亩,校舍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学校还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中心以及8个科学研究机构。校园网1999年12月建成并开通,《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阜阳师院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坚持为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以师为本、以本为本",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协调发展,尤其在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具有显著特色,《高师教育实习整体优化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获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校在近三十年的本科办学历程中,逐步形成了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管理、注重质量的传统,确保了人才的培养质量,促进了安徽省尤其是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赢得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六、录取的要求和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时,原则上预留一定的计划给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英语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英语等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按进档考生高考英语等相关课程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7、英语、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9、除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时按一定男女比例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10、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  七、收费标准:  2007年继续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八、奖助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阜阳师范学院对贫困学生实行"奖、贷、助、补、缓"等政策,并为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如下:  1、奖:我院为支持、表彰和鼓励贫困、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励资金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专业奖学金"、"安徽省兴皖育才高教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以及"倪氏、李氏奖学金"等。  2、贷:从2004年秋季起,金融机构针对我校学生开展的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  3、助:我院针对困难学生专门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  4、补:我院按政策规定,每年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困难及特别困难学生提供"困难补助"。省财政厅每年还向一部分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5、缓:学校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或有特殊原因的学生,允许其暂缓缴纳部分学费,缓缴时间最长为一年。  6、绿色通道: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九、就业指导:  学校针对每届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就业指导报告,在网站上进行就业心理指导以及择业技巧等指导。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阜阳师范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6225、2596152  2、院校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校本部)  3、邮政编码:236041  4、电子邮件:zsb2@fync.edu.cn  5、网  址:http://www.fync.edu.cn/zsb2  -------------------  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

  • 阜阳师范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校址: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条件及办学特色简介:  阜阳师范学院1956年创办,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获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清河、西湖两个校区,占地9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6个学院,23个省校级科研机构,18个省校级重点学科,43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8亿元,各类藏书171.65万册,长期订阅中外文期刊8560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23个中外网络资源数据库。  学校拥有在职教职工1114名,专任教师78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2人,博士、硕士609人;拥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全国和省优秀教师、安徽省教学名师等共计84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刘德培院士等兼职教授86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在校本科生1.3万余人。建校50多年来,学校先后向社会输送6万多名各级各类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被誉为“皖北地区基础教育的摇篮、人才培养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文化建设的窗口”;2005年,教学研究成果《高师教育实习整体优化的研究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  目前,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育为根本,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巩固教师教育优势,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立足皖北、面向安徽、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在国内有影响的教学型大学。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七、奖助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我校对贫困学生实行“奖、贷、助、补、缓”等政策,并为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现将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1.奖:我校设立的奖励资金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专业奖学金”、“安徽省兴皖育才高教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倪氏、李氏奖学金”、“联通助学金”以及“爱心献血助学金”等。  2.贷:是指国家开发银行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3.助:我校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  4.补:我校每年都要按政策规定,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困难及特别困难学生的补助。省财政厅每年还向一部分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5.缓:指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或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须有乡、县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允许其暂缓缴纳部分学费,缓缴时间最长为一年。  6.“绿色通道”: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八、就业指导:  学校针对每届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就业指导报告,在网站上进行就业心理指导以及择业技巧等指导。  九、录取的要求和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等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按进档考生高考英语等相关课程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6.英语、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8.除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时按一定男女比例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  10.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等专业对报考的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为学习期满并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阜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6225、2596152  2.院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3.邮政编码:236041  4.电子邮件:zsb2@fync.edu.cn  5.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

  • 阜阳师范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或按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6.英语、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8.除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时按一定男女比例外,其他专业无比例限制。  9.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10.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等专业将视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6225、2596248  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3.邮政编码:236041  4.电子邮件:gold@fync.edu.cn  5.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 阜阳师范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阜阳师范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6.英语、音乐学、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8.除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9.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10.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1003、2596225、2596248  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3.邮政编码:236037  4.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  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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