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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轻工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郑州轻工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郑州轻工业学院创办于1977年,先后隶属于国家轻工业部、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1998年转为中央与河南省共建,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教、经、管、法七大学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大学。  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错落有致,办学条件优良,是河南省文明学校。学校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红松路交叉口,占地1千亩,各类建筑面积385600平方米,目前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学校现有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技术物理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法政系、体育系、易斯顿美术学院、轻工职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8个院(系)。学校现有48个本科专业,2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具有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发展成为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两级人才的培养体系。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在800余名专任教师中,硕士、博士比例达5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400人,有省级创新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和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省级和校级学科带头人70余人。形成了以杨锦宗院士及河南省特聘教授为核心,以承担国家和河南省重大科研项目、学术造诣深、站在学科研究前沿的教授、博士为中坚,以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一批优秀学术群体。  学校设有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网络中心、河南省生物工程中心等28个研究机构;拥有体育场、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良好的体育设施;图书馆各类藏书百万册(种),另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人大报刊资料数据库、万文数据库、EBSCO外文期刊数据库等15个中外文专业数据库,配备有电子阅览、语音听力等现代化设备;建成、开通了连接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工宿舍的高速宽带信息网,并于2002年实现了河南省高校首家校园内无线上网,是“河南省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工程单位”。  学校长期坚持“厚基础、宽专业、多方向、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加强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在狠抓教学质量的同时,高度重视学科建设。有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食品科学、应用化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工业设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及食品科学与工程、艺术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3个校级重点学科,有会计学等8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有信息化电器实验室、表界面科学实验室等河南省重点实验室,有被评为“河南省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的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不断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一把手”工程,建立毕业生就业新机制,健全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拓宽就业渠道,唱响“到基层服务”的主旋律等措施,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建校以来,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输送了4万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学校在利用国际和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方面走在河南高校的前列。近年来,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乌克兰、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加拿大等国家的1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和友好协作关系,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学校还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英国龙比亚大学等开展了合作办学,与韩国首尔市立大学开展校际合作,并互派留学生。学校设有河南省唯一的雅思考试中心,被英国大使馆誉为“中国北方最优秀的考点”之一。  展望未来,信心百倍,学校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办学层次、办学平台、办学条件的三大突破,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规模与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录取规则与毕业待遇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按各省(市、自治区)一般本科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调剂志愿顺序录取,或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顺序录取,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考虑有关课程成绩及学校条件依次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其它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5、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录取方法如下: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除外)英语最低需达65分;凡我校未设立艺术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不编制艺术类专业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文理分别报志愿的省份,不作理科生源计划,理科考生可参照文科填报志愿。  6、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7、学校办学性质:公办;  8、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9、学费详见2008年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学费,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10、学校地址:郑州市东风路5号,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红松路交叉口(新校区);  11、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属与社会力量联合办学的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易斯顿美术学院地址:郑州东区中牟新城商都大街。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东风路5号,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红松路交叉口(新校区)邮编:450002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zzuli.edu.cn,  Email:zsb@zzuli.edu.cn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3925110,0371-63556912,0371-63556087;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电话: 0371-63556882,0371-63835782;  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电话:0371-65719595,0371-63283287

  •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0462  三、办学地点:郑州市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校区);郑州东区中牟新城商都大街(易斯顿美术学院)  四、办学性质:公办。其中易斯顿美术学院为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六、招生计划: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3.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至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郑州轻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以下简称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标代码10462),办学地点:郑州市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校区)。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省部共建高校。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为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郑州市中牟新城区商都大道999号)。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属与我校合作办学性质。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委监察处、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召开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二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理工类、文史类考生的录取方式:  (1)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或者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报考我校A、B、C、D、E、F等志愿或第一、二、三、四、五等志愿顺序录取,如所报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专业级差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专业“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方式: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湖南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1)绘画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2)其它专业: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照总分750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3)为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完成,凡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根据各省录取政策,将对考生的志愿再次确认,根据确认结果,择优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被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均以第一专业志愿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七条社会体育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按理科录取的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2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毕业生待遇:学生完成学业,符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时颁发本、专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在河南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学地点:河南省工业设计、轻工业、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招生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者,由郑州轻工业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毕业证书显示“在本校轻工职业学院***专业三年制专科学习”,在河南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者,由郑州轻工业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毕业证书显示“在本校民族职业学院***专业三年制专科学习”。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通过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经有关部门批准,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理工类及体育类专业3700元/生/年,普通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普通本科文科专业14000元/生/年,理科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专科专业12000元/生/年;与社会联合办学(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中,雕塑16000元/生/年,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1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9800元/生/年;本科其它批次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技术学院专科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600~11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63925110、63557508,学校网址:http://www.zzuli.edu.cn,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郑州轻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以下简称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标代码10462),办学地点:郑州市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校区)。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ZF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省部共建高校。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为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郑州市中牟新城区商都大道999号)。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属与我校合作办学性质。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委监察处、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召开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第十二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情况下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录取,艺术类预留计划用于未设点省份、生源较好省份专业顺延录取。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郑州轻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以下简称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标代码10462),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郑州市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校区)。  第三条 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为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郑州市中牟新城区商都大道999号),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郑州市园田路2号)、河南省轻工业学校(郑州市嵩山南路)、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郑州市鑫苑路6号)、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市北环路东段10号)属与我校合作办学性质。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委监察处、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在学校党委、行政以及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第十二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情况下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录取,艺术类预留计划用于未设点省份、生源较好省份专业顺延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四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理工类、文史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1)在各省(市、区)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或者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报考我校A、B、C、D、E、F等志愿或第一、二、三、四、五等志愿顺序录取,如所报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专业级差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专业“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凡艺术类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1)绘画专业:除河南省的其它省份的考生文化成绩达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它专业:除河南省的其它省份的考生,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照总分750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自专业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3)在河南省,绘画专业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组(分文理)以专业成绩统一排队录取;其它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专业组(分文理不分专业)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将考生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为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完成,凡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根据各省录取政策,将对考生的志愿再次确认,根据确认结果,择优录取;  (5)凡在专业志愿中只报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的,即使考生填写同意调剂专业,我校视同考生只同意在我校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各专业之间调剂,我校不予考虑将考生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的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  (6)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被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均以第一专业志愿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第十八条排序分并列的考生,如果本校有预留计划则用预留计划录取,如果预留计划用完,则普通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普通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生源省份规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按理科录取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待遇:学生完成学业,符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时颁发本、专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在河南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学地点:河南省工业设计、轻工业、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者,由郑州轻工业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  第二十三条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通过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理工类及体育类专业3700元/生/年,普通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普通本科文科专业14000元/生/年,理科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12000元/生/年;与社会联合办学(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中,雕塑16000元/生/年,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1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9800元/生/年;本科其它批次专业12000元/生/年;两年制软件类专科专业8000元/生/年。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与我校合作办学的专科专业中,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600~11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63925110、63557508、63557568(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zzuli.edu.cn,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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