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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研网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研网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9-16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61名左右,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校内外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略有调整,各学科招生人数由院系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2年9月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英语考生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另对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89130、82589139。三、报名办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中国航空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到本校及外校的学生)。其他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教育部的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二)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报。2.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我校报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为办公主楼南楼S404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同时必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3.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持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可履行报名程序。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四、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佣准考证》。除国家统一组织的初试外,在研究生复试期间也将使用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或其电子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五、考试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复试: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六、推免生接收我校为促进人才交流,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请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rbeu.edu.cn)。欲推荐免试到我校的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将本人推荐材料于2013年9月16日-10月20日之间寄送到所申请的院(系)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经初审、复试合格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发放拟接收函,并公示10个工作日。凡被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七、关于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的说明1.从2014年开始,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进行了调整,只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其他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由定向就业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定相关协议。这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3.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八、学制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外语系、人文学院、思政教研部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院系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九、学费及资助体系按照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8万元,2年制硕士生共1.6万元,分两次交齐;2.5年制硕士生共2.0万元,分三次交齐,第三年收取0.4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3.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3.5万元;其他专业学位(全日制工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共1.8万元,分两次交齐。学校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相关办法将陆续出台,请各位考生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十、其它说明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信息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网址:http://yjsy.hrbeu.edu.cn)。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号楼732室)邮政编码:150001

  • 201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人数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61名左右,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校内外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略有调整,各学科招生人数由院(系)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1年9月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英语考生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另对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院综合处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其他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89130、82589139。三、报名办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到本校及外校的学生)。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二)现场报名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报。2.报名地点:全国各报名点。我校报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为办公主楼南楼S401室。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必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3.报名手续: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四、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佣准考证》。除国家统一组织的初试外,在研究生复试期间也将使用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五、考试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复试: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六、推免生接收我校为促进人才交流,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请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rbeu.edu.cn)。欲推荐免试到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将本人推荐材料于2012年9月13日-10月20日之间寄送到所申请的院(系)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经初审和复试合格后,研究生院综合处发接收函。凡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七、关于报考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说明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国防生、强军计划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2.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在上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在职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方式。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录取后由定向或委托单位、考生及学校三方签定相关协议。这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支付。八、学制人文学院、外语系、经济管理学院、思政部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学院(系、部)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2.5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九、学费及资助体系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2年制学生共1.8万元,分两次交齐;2.5年制学生共2.25万元,分三次交齐,第三年收取0.45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学费3.3万元,公共管理硕士学费2.9万元。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强军计划考生不缴纳学费。学校继续加大对硕士生的资助力度和资助比例,对我校2013级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生将实行一、二等奖学金(免全、半额学费)的全覆盖,具体办法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校研字〔2010〕25号)文件。十、其它说明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信息请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网址:http://yjsy.hrbeu.edu.cn)。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处(1号楼731室)邮政编码:150001

  • 哈尔滨工程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哈尔滨工程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本科) 院校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 所在地:黑龙江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院校满意度:综合满意度4.4(1768人)、校园环境满意度4.6(1772人)、生活满意度3.9(1767人) 哈尔滨工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是我国“三海一核”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哈尔滨工程大学占地面积125.61万平方米,学校现设有19个学院,4个教学系、部、中心。学校建有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科创新引智基地,电工电子教学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等办学设施完善。 哈尔滨工程大学现有教职工3160人,博士生导师331人,各类研究生8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学校办学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7万多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多数以为大中型企业的技术领军和高级管理人才等。 以下是其他网站网友对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评价: 哈尔滨工程大学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哈工程的三海一核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的工科专业,只不过船舶与海洋工程之类的更加直接和明显,但是实际上明白的都知道像是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通信工程等都非常强。 哈尔滨工程大学食堂吃过两次,价格很便宜,味道也不错,这就是重点大学的优势啊~不过感觉哈工程的附近商业气氛不像工大那么浓厚发达,小吃街不集中,学校里那个大多味道很好[此文章来源于https://bbs.pinggu.org/jg/]。

  •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为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 (二)鼓励和支持推免生在不同地区、不同招生单位及不同学科间交流。 (三)继续坚持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特色发展的原则。 二、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学校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的要求,各院系负责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工作。 (二)各院系须成立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成立本院系的专家复试小组;制定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确定复试时间;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受理考生异议等。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本校在职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 专家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复试、按要求履行复试程序、确定本小组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等。专家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主要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申请材料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教务办公室存档、进行复试情况记录、安排复试相关事宜等。 四、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2.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考查考生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4.各专家复试小组可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它内容。 5.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具体形式由院系自定。 (二)复试要求 1.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时间每个学生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过程要有记录,并明确给出复试成绩(百分制)。 五、各院系接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制定复试办法,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确定复试时间、复试要求和人员安排。 (三)从9月28日起,各院系指定专人每天登陆研招网,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请各院系教务办登录缴费查询平台,查询考生复试费缴纳情况。 (五)专家复试小组组织复试。 (六)院系教务办按照推免生体检安排时间组织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前需将初审合格名单直接送校医院医政科),体检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七)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院系派专人在研招网上发放待录取通知,同时给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发放拟录取证明。 (八)各院系将《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附件5)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院系报送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进行统一公示。 六、直博生选拔 (一)2014年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国家重点学科及名额见下表。 序号 院系 学科 名额 1 船舶学院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7 2 动能学院 轮机工程 3 3 水声学院 水声工程 5 (二)招收直博生的学院须制定本单位直博生接收选拔办法,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由于直博生名额有限,请报考直博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推免生志愿。 七、复试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二)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对有违反规定行为、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八、报考我校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一)凡免试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将自动获得1万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凡免试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生,在学期间在国际交流资助额度上予以政策性倾斜,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含短期访学)资助额度参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三)推荐免试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过程中,即可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院系组织的初选后,成为我校下一年级硕博连读生的候选人。硕博连读的资格需在学校进行硕博连读选拔时,予以确认,并填报相应报考材料。 (四)部分专业可申请直博生 按照教育规定,我校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直博生,并由所属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内进行选拔。由于直博生名额有限,请报考直博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推免生志愿。 (五)我校推免生可提前申请进入课题组 我校的推免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在大四的第2学期自愿申请进入导师的课题组。 (六)2015级推免生可提前参加2014年秋季学期硕士综合英语期末考试,也可参加入学时参加英语水平分级测试。达到相关要求后,即免修硕士英语课程。 九、材料报送时间及存档要求 (一)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推免生复试办法和要求、复试时间及地点、直博生复试办法等材料须于推免生复试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各院系须于2014年9月30日下班前将《2015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及《国防生审批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各院系须于2014年10月25日下班前将《接收外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2015年接收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生研究生协议书》及《国防生审批表》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申请材料及复试中涉及的考务材料要在院系存档5年。 九、其他说明 (一)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开通后登陆研招网主页注册、上传个人电子照片,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二)接到我校从研招网推免报名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24小时内登陆研招网接收复试通知。 (三)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请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网银缴费请登录中国建设银行。 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参加复试院系名称、考生姓名、证件号码正确无误(缴费时,类型选择身份证,姓名填写参加复试推免生姓名,证件号码填写推免生本人的身份证号)。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28日-10月20日。 (五)体检费为每生90元,体检时在校医院收费窗口交费并领取收据。 (六)按照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我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凡免试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将获得1万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直博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1万元,助学金每年2万元,助研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月。 (七)我校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可由院系根据研招网上报名情况自行安排,须于2014年10月25日前完成。2015年4月将不再进行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八)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九)复试通过并接收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请在2014年10月25日前研招网通过系统缴纳报名费。从2015年开始,推免生不需要现场确认环节。 十、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519679 联系人:马佳男

  •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_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欢迎广大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 3.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4.学生应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推荐免试生名额; 5.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6.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复印件;四级考试达到425分以上者(含425分,有成绩证明),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需要出示原件)。外语专业考生必须通过专业外语四级且成绩在良好以上;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及大学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单(以上两项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3.国家外语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大学期间获奖的证明或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 7.国防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三、申请推免生的程序 1.填表、提交材料。申请者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下载有关表格,并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院系教务办公室; 2.初审。教务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及时通知其复试及体检; 3.复试。各院系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4.公示。校研究生院对各院系上报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拟接收函。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员发给拟接收函(公示无异议后,即为正式接收); 6.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在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最迟请于2013年11月20日前寄送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没有寄送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接收外校推免生材料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 五、网上报名 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请到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网报校验码,自行登陆研究生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承担。 教育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未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者将不予录取,且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 六、录取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2.政审不合格者;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未经复试的申请者。 七、其它说明 1.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向其他院校申请推荐免试或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按照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同时,学校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相关办法将陆续出台,请各位考生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4.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附:我校各院系教务办及我校研招办联系方式(区号:0451)    船舶学院  :82569910    航建学院:82569241    动能学院  :82569310    自动化学院:82569410    水声学院:82569510    计算机学院:82569610    机电学院  :82569710    信通学院:82569810    经管学院  :82569617    材化学院  :82518793    理 学 院:82519753    外  语  系:82519170    人文学院  :82569513    核 学 院:82518466    体  育  部:82518053    思政教研部:82569311    研 招 办:82519679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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