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 3.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4.学生应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推荐免试生名额; 5.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6.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复印件;四级考试达到425分以上者(含425分,有成绩证明),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需要出示原件)。外语专业考生必须通过专业外语四级且成绩在良好以上;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及大学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单(以上两项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3.国家外语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大学期间获奖的证明或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 7.国防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三、 申请推免生的程序 1.填表、提交材料。申请者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下载有关表格,并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院(系)教务办公室; 2.初审。教务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及时通知其复试及体检; 3.复试。各院(系)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4.公示。校研究生院对各院系上报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5. 接收函。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院综合处对通过公示的申请人员发给正式接收函; 6.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在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最迟请于2012年11月20日前寄送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处,没有寄送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接收外校推免生材料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10月20日。 五、报名 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请到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网报校验码,自行登陆研究生报名网站(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承担。 教育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0月31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未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者将不予录取,且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 六、录取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2.政审不合格者;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未经复试的申请者。 七、其它说明 1.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向其他院校申请推荐免试或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2.为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我校实行硕士生资助体系改革,非定向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自动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第二学年需重新评定奖学金等级,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中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4.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及申请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一、招生人数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61名左右,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校内外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略有调整,各学科招生人数由院系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2年9月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英语考生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另对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89130、82589139。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中国航空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到本校及外校的学生)。其他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教育部的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报。 2.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我校报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为办公主楼南楼S404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同时必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3.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持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可履行报名程序。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四、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除国家统一组织的初试外,在研究生复试期间也将使用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或其电子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六、推免生接收 我校为促进人才交流,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请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欲推荐免试到我校的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将本人推荐材料于2013年9月16日-10月20日之间寄送到所申请的院(系)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经初审、复试合格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发放拟接收函,并公示10个工作日。凡被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七、关于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的说明 1.从2014年开始,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进行了调整,只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其他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由定向就业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定相关协议。这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3.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外语系、人文学院、思政教研部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院系的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 九、学费及资助体系 按照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8万元,2年制硕士生共1.6万元,分两次交齐;2.5年制硕士生共2.0万元,分三次交齐,第三年收取0.4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3.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3.5万元;其他专业学位(全日制工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共1.8万元,分两次交齐。 学校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相关办法将陆续出台,请各位考生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十、其它说明 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信息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号楼732室) 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双证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_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前身是著名的哈军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和63所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点大学之一。2014年双证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开始。 一、招生对象 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的是具有战略眼光的、有较广博知识和创新精神的务实型、综合型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其招生对象主要是工商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中有实践经验的现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9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8月底前获得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现场报名: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包括外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复试时间为2014年4月。 初试科目 卷面满分 初试时间 具体内容 外语 100分 2014年1月初 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 管理类联考 综合能力 200分 2014年1月初 逻辑60分、数学75分、写作65分 五、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培养采取业余时间或集中面授上课的方式。学制:2.5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B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招生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电话:0451-82589130、0451-82589139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24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_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前身是著名的哈军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和63所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点大学之一。2014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开始。 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式、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其招生对象主要是国家公务员、非政府公共机构、非盈利性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9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8月底前获得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现场报名: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包括外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复试时间为2014年4月。 初试科目 卷面满分 初试时间 具体内容 外语 100分 2014年1月初 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 管理类联考 综合能力 200分 2014年1月初 逻辑60分、数学75分、写作65分 五、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培养采取业余时间或集中面授上课的方式。学制:2.5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招生咨询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项目中心 电话:0451-82589130、0451-82589139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24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及资助体系 按照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8万元,2年制硕士生共1.6万元,分两次交齐;2.5年制硕士生共2.0万元,分三次交齐,第三年收取0.4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3.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3.5万元;其他专业学位(全日制工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共1.8万元,分两次交齐。 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相关办法将陆续出台,请各位考生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博士研究生学费与资助体系 按照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将实行全面收费。2014年入学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人民币1万元,收费年限为3年。 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相关办法将陆续出台,请各位博士考生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